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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回复:商品房买卖及合同是否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总局回复:商品房买卖及合同是否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质量云2023-04-1920:02发表于上海 点上面蓝字质量云关注微信号┊ 商品房买卖及合同是否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留言日期:2023-04-17 总局领导你好:我是一名基础执法人员,最近在工作中遇到商品房买卖投诉:业主投诉称:自己在某楼盘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买卖合同签定交房日期为2022年1月1日,最后交房日期为2022年7月1日,现业主投诉,要求房产开发商赔偿相关费用。请问,这个投诉是否适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控,基础市场监督局(所)执法人员是否有权(应该)进行调解。谢谢。 回复部门:执法稽查局时间:2023-04-19 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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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江
04/23 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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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 :假药、劣药的认定的复函和司法解释
收藏:假药、劣药的认定的复函和司法解释 市监长缨2023-04-2122:04发表于山东 一、复函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假药劣药认定有关问题的复函 药监综法函〔2020〕431号 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假劣药认定有关问题的请示》(黔药监呈〔2020〕20号)收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颁布实施以来,各地对第一百二十一条“对假药、劣药的处罚决定,应当依法载明药品检验机构的质量检验结论”的适用产生了不同理解。经商全国人大法工委,现函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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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江
04/23 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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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院裁判:复议机关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属于未履行行政复议职责——贾友宝诉工信部履行行政复议法定职责案
北京高院裁判:复议机关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属于未履行行政复议职责——贾友宝诉工信部履行行政复议法定职责案 行政法实务行政法实务2021-06-2000:00 【裁判要旨】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除前款规定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该法第三十一条亦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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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江
04/17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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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出台反不正当竞争法司法解释
最高法出台反不正当竞争法司法解释3月20日起施行 浙江日报 2022-03-1711:09 浙江日报官方账号 关注 “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3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发布,自2022年3月20日起施行。《解释》共29条,根据修订后的反不正当竞争法,重点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仿冒混淆、虚假宣传、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等问题作出了细化规定。 《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及时回应新领域新业态司法需求的重要举措。《解释》的施行,对于加强反不正当竞争司法,强化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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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江
04/15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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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发布
重磅!《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发布 2023-03-2416:55:21市说新语 为切实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互联网广告业持续健康发展,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了《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办法》适应我国互联网广告业发展新特点、新趋势、新要求,对原《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改完善,创新监管规则,进一步细化互联网广告相关经营主体责任,明确行为规范,强化监管措施,对新形势下维护互联网广告市场秩序,助力数字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广告主、互联网广告经营者和发布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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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江
03/27 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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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市场监管总局、最高法院、最高检、公安部发布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
国家药监局、市场监管总局、最高法院、最高检、公安部发布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 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服务2023-01-1817:50发表于北京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的通知 国药监法〔2022〕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厅(局)、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人民检察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为进一步健全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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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江
01/19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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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22最新修订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22最新修订全文) 时效性:有效 施行日期:2023-01-01 公布日期:2022-09-02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2006年4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十五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2022年9月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农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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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江
01/12 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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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 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 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 法发〔2020〕7号 为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有关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制定本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疫情防控时期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重大意义 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坚决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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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江
12/25 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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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曝光后“鼻舒堂”重穿马甲其骗局又现江湖
央视曝光后“鼻舒堂”重穿马甲其骗局又现江湖 王海刘江苗人凤刘江求真12018-04-0615:56 经调查,经我们打击后,“鼻舒堂”关掉了大部份门店后重穿马甲,继续骗人勾当。继续第二次全国范围打击,为民除害! 点击上方蓝色字体,关注我们 本网4月5日成都消息:春节前后著名打假人王海和刘江分别在北京、成都、西安、重庆、武汉、南京、长沙、济南等地对鼻舒堂的违法行为进行起诉和举报。 4月4日下午15时,刘江向淄博市政务民生投诉热线053312345举报“鼻舒堂”又现违法事件,该中心称将责令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查处并告知查处结果,王海和刘江将关注当地政府的打击力度。 王海和刘江揭露其坑人骗局 重穿马甲的
陈瑞华:要想防止冤假错案,法院得有说“不”的能力
陈瑞华:要想防止冤假错案,法院得有说“不”的能力 陈瑞华法度研究院2023-01-1818:31发表于四川 来源|微信公号“北大法律信息网” 原题|避免冤假错案,法律人能做些什么? 作者|陈瑞华(北京大学法学教授) 很多重大案件,尤其是命案,一旦发生必然引起党委、政府的重视,舆论也高度关注。法院很容易迁就当地的党委、政府,迁就当地的民众、公共舆论,以及被害人家属情绪。所以即便发现是冤假错案,肯定也不敢宣告无罪,因为承受不了这样的代价。 民众权利意识的觉醒,使得中国治理冤假错案迎来了历史上的最好时机;关键在于约束公权力,积极推进制度改革。 15年前的2000年夏天,北京大
敲诈勒索罪,快被玩坏的罪名——索要合同款项或者收取精神赔偿的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罪,快被玩坏的罪名——索要合同款项或者收取精神赔偿的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原创黄应生法治应生2022-12-2823:44发表于北京 由于曾参与敲诈勒索罪立法与司法解释的缘故,对这个罪名总会多关注一点,近年来,这个罪名不断被滥用,快又被玩坏了。但今天一则新闻,看完为之一震,还是有不少法院能够守住底线的,比如对于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索要合同款项行为,坚决不认定为敲诈勒索罪! 一、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索要合同款项的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今天,澎湃新闻报道,包工头易真武“偷拍张家慧打麻将”敲诈案一审宣判:被告人无罪!详见《包工头“偷拍张家慧打麻将”被指控敲诈勒索,羁押1325天后宣判无罪
直播售假屡打不绝,平台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直播售假屡打不绝,平台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北京日报客户端 鲍南 2022-12-2922:30 浏览量5.0万 直播带货如今已成为网购不可或缺的销售形式,但售假问题却一直如影随形。仅今年“双十一”期间,消费者的相关投诉就多达50多万条。 真实感、贴近感是直播电商风靡的重要原因,但看上去距离再近终究隔着屏幕,大量不法分子便打起了直播带货的主意。其中固定套路也很多,比如,在推销产品时,常常用“全部是内部渠道弄到的货,要是假货我还用那么麻烦吗?”“费力搞到货别人却不领情,这种心情你懂吗?”等话术营造货源来之不易的感觉;比如,在鼓动消费者下单时,常常会使用“一共30单就上一分钟”“这个价格就上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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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院裁判:复议机关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属于未履行行政复议职责——贾友宝诉工信部履行行政复议法定职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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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市场监管总局、最高法院、最高检、公安部发布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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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 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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