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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第十四批“联合双打行动”典型案例

作者:管理员来源:刘江浏览量:1217发布日期:2020-4-16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第十四批“联合双打行动”典型案例

2020-04-14 14:22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任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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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记者 任震宇)4月13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联合双打”行动第十四批典型案例。

福建

2月6日,福建省南安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依法对张某某经营的店铺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未办理营业执照通过微信违法销售无中文标识,无相关产品批号、名称、厂名、厂址,未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的“三无”一次性口罩10000个,涉案金额20000元。南安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销售“三无”口罩行为,并作出对当事人罚款7000元的行政处罚。

北京

2月5日,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管局根据12315举报,依法对北京华神堂医药有限公司朝阳第八分店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从路边游商采购并销售假冒“3M-N90”型口罩,不能提供销售票据,且不能提供合格证明、同批次检验报告及复印件。2月18日,朝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

湖北

1月31日,湖北省钟祥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依法对钟祥市吉瑞国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销售的标称“飘安”一次性使用口罩为冒用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厂名、厂址和认证标志产品。钟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尚未销售的口罩100包,没收违法所得5200元,罚款25万元,罚没款合计25.52万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游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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