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13980619315
成都刘江宏展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您的位置:首页 > 热点关注
热点关注

公安部:不戴头盔处罚仅限于摩托车,暂不罚电动车

作者:管理员来源:刘江浏览量:1095发布日期:2020-5-21


2020-05-20 17:46:53新京报 记者:姚远 编辑:丁天
原创版权禁止商业转载授权

视频丨公安部:不戴头盔处罚仅限于摩托车,暂不罚电动车

Pause
Mute
Loaded: 0%
Progress: 0%
Remaining Time -0:01
Fullscreen

 

近期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价格异常上涨,公安部表示密切关注,要求对头盔价格违法行为依法严查,斩断哄抬头盔价格的违法链条。

 

公安部明确,6月1日起,执法处罚的范围限定为骑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暂不处罚骑乘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继续以宣传引导为主。

 

新京报记者 姚远 视频报道

编辑 丁天 校对 卢茜

更多媒体报道
友情链接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望江路1号 联系电话:13980619315 QQ号码:3443374264 微博:刘江说法 本公司法律顾问单位:四川 北京 广州3家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成都刘江宏展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备案号:蜀ICP备1704392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