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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味鸭脖”广告涉嫌“性暗示”

作者:管理员来源:刘江浏览量:2180发布日期:2018-7-20

王晓艳 “绝味鸭脖”广告涉嫌“性暗示”

来源

 

2017-11-13 18:34

据悉,为了迎接一年一度的狂欢购物节“双十一”的到来,互联网零售业早已摩拳擦掌,掀起了热潮。为了打响这场销售追逐战,很多店家都在集中火力,加强对店铺和产品的宣传,于是“五花八门”的广告,在互联网的各地战场上,悉数上演。

 

如广告中的人物只穿着一条红色内裤躺着,双脚戴着锁链,配文是“鲜·嫩·多汁,想要吗”“抵不住的诱惑”“……香入骨,越啃越有味”等,这是“绝味鸭脖”店铺首页的广告画面,整个画面直接而大胆,甚至充满了低俗的“性暗示”。

此事一出,便引发众多网友关注和讨论,绝味鸭脖充满性暗示的海报不仅被广大网友批判低俗、消费女性,甚至发起了一场大范围抵制。在广大网友看来,一个知名的餐饮品牌靠“性”来博人眼球,获取关注,通过露骨的下流营销来宣传产品,这样的行为不免太过恶劣和不负责任。

 

虽然11月2日绝味鸭脖公司因这条低俗广告而向公众道歉,但在小编看来,“绝味鸭脖”的这场营销大战不仅对社会产生了不良影响和错误的示范作用,对于“绝味鸭脖”公司自身来说,也是得不偿失的。

“绝味鸭脖”的成功,从大众生活来看,其实是有目共睹的,大到中国的一线城市,小到一些县城甚至是小镇,几乎都能看到“绝味鸭脖”的“身影”,拥有着众多加盟店的“绝味鸭脖”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渗入到众多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中,小编就没出息地入了“绝味鸭脖”的“坑”,学校附近门店众多,爱吃辣的我总是抵不住诱惑,总是不时买上几斤,和家人朋友一起分享。

“绝味”的成功使其拥有着众多客户,同时也意味着其广大的品牌影响力,当广告被大众关注,反复传播时,企业的不良示范在很大程度上也会对受众产生不良影响,这些满含低俗意味和“性暗示”,对于大众来说,实际上也容易产生误导思想,而且这种“低俗宣传”也“污化”了网络环境。

除此之外,“下流营销”也会产生巨大的品牌消耗,博人眼球的低俗宣传方式虽然能在短时间内吸引众多关注,达到品牌宣传和营销的目的,但广告热度消减之后,大量消费者的品牌好感度降低,企业就会陷入销售“困境”,因为低俗广告不仅会让消费者反感,同时也会“侵蚀”良好的企业形象,在小编看来,这样的方式只能的结果只能是“后患无穷”!

除了挑战公众道德底线,这种做法还涉嫌触犯法律。新《广告法》第九条规定:广告不得有“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内容;第五十七条对违反第九条设定的处罚,除了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广告主(自行或委托他人发布广告的个人、组织)将被处以20万元至100万元罚款。

近年来,互联网营销观念的深入人心使得饥渴的“网络营销”迅猛发展,当下,各家企业都钟情于在电商渠道上借助互联网思维做一些有创意的海报来促销,而且电视、报纸也开始广泛传播这些所谓用互联网思维打造的神话。从黄太吉、雕爷牛腩到IT男打造的肉夹馍等这些神话个个看上去都光鲜照人,一时间,如果不披上“互联网思维”的外衣,人、产品及公司好就被抛在主流之外了。

如今,这股思潮仍然在餐饮业有走歪的趋势,甚至有低俗化、恶俗炒作、一味博眼球的趋势。不少商家以为只要引起大众注意,就能带动销售,进而金钱滚滚而来。一些商家只知道一味追逐利益的行为很大程度上扭曲了其自身的商业价值观,同时也忽略了自身的企业责任,品牌影响力越大,社会责任也就越大,效益和责任,实则相辅相成。

2015年11月3日,部分媒体就对北京市朝阳区发生的利用衣着暴露女子在街头开展低俗营销活动进行了报道,引起了社会舆论的关注。广告监管司立即要求北京市工商机关调查处理此事。

经查,北京某信息技术公司为推销该公司的APP产品,提高品牌曝光度,在11月3日上午12时许,组织十几名身穿比基尼的女模特在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开展营销活动,这些女子身着暴露,手臂上、臀部印有该公司名称和“用我”文字和二维码。

最终,该商业广告活动因为利用女性暴露身体吸引关注,品味低俗,有违社会良好风尚,涉案人员都被法律惩处。 

 

其实这样的案例很多,事件的最终结局也大部分都是“被罚款”。在小编看来,低俗宣传盛行不只关乎商家的经营态度,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应该跟上,对于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违法违规广告,加强惩处力度,“不痛不痒”的惩罚不仅会让一些商家“重蹈覆辙”,对于行业和社会而言也起到不到应有的警示和启示作用,完善法律再辅之以对商家的宣传教育,从提升企业责任健康意识做起,双管齐下,方能还大众一片健康和谐的网络和广告环境!

(立法网新媒体中心 王晓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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