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13980619315
成都刘江宏展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您的位置:首页 > 热点关注
热点关注

福田检方回应对“女顾客遭男同伴下药”嫌疑人存疑不捕

作者:管理员来源:刘江浏览量:1072发布日期:2020-7-31


2020-07-30 19:51:51新京报
原创版权禁止商业转载授权

福田检方回应对“女顾客遭男同伴下药”嫌疑人存疑不捕

新京报快讯 据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消息,“女顾客遭男同伴‘下药’”事件经网络传播后,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2020年7月22日,福田警方以犯罪嫌疑人赵某某涉嫌强奸罪移送我院审查逮捕。我院高度重视,认真对案件进行了审查,现对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案发当晚,本案的关键物证,水杯的药物被倒掉、水杯被清洗,直接物证已灭失;根据法定鉴定机构对嫌疑人赵某某身上缴获的药物作出的鉴定意见,并结合扣押的药物说明书,证实该药物含“他达那非”成份,目前证据不足以证实该药物会使人失去意识或者陷入迷幻,从而达到不知抗拒或者不能抗拒的状态。另外,现有证据难以认定嫌疑人有“意图违背女方意志,强行发生性关系”的主观故意。综合证据看,本案尚达不到批准逮捕的证据标准,因此,本院依法以证据不足对嫌疑人赵某某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二、检察机关在作出不逮捕决定前,认真听取了被害人意见,向其进行了释法说理,并向其详细告知了不服不捕决定后可采取的法律救济途径。

 

三、检察机关以证据不足作出存疑不捕的决定后,案件尚未终结,侦查机关可以继续侦查,取得新的证据后,可以再次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福田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7月30日

 

编辑 赵天晨

 

来源: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

更多媒体报道
友情链接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望江路1号 联系电话:13980619315 QQ号码:3443374264 微博:刘江说法 本公司法律顾问单位:四川 北京 广州3家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成都刘江宏展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备案号:蜀ICP备1704392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