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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实施全链条打击

作者:管理员来源:刘江浏览量:1399发布日期:2018-8-3

市场监管总局: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实施全链条打击

2018-08-02 14:08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任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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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记者 任震宇)8月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出《关于加大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力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实施全链条打击。

近日,社会舆论热议拼多多购物平台上涉嫌销售侵权假冒商品。为了有效履行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保护消费者和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市场监管总局发出《通知》加大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力度。

《通知》要求,实施全链条打击。在市场监管总局部署的2018年度相关专项行动中,将打击包括傍名牌在内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其他商标侵权、相关虚假宣传和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列为重点打击目标。发现涉嫌重大违法线索,要对生产、销售等相关环节进行全链条调查处理。各地监管部门可从调查网络交易平台(网站)入手,进一步发现上、下游涉嫌违法生产经营者,并将违法线索及时移送相关属地监管部门。属地监管部门应逐一排查,对于情况属实的应依法从严查处,并及时向社会披露。

《通知》提出,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各地监管部门应充分发挥媒体监督的作用,及时受理、认真调查处理商标权利人和消费者的投诉、举报,加大对相关违法广告的监测力度,通过各种渠道扩大相关违法线索的来源。

此外,落实经营主体责任。督促网络交易平台(网站)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切实维护商标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相关专项治理。对于不履行法定义务的网络交易平台(网站),依法从严查处。

同时,加强部门监管协作。充分发挥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的作用,各司其职,加强协作。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责任编辑:游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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