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13980619315
成都刘江宏展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侵权假冒商品销毁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作者:刘江来源:刘江浏览量:1287发布日期:2020-8-15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侵权假冒商品销毁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市说新语 今天

点击上方蓝色文字“市说新语”关注我们

 

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央宣传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生态环境部 文化和旅游部 海关总署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侵权假冒商品销毁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部门、机构,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打击侵权假冒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创新型国家建设,事关经济高质量发展。依法销毁侵权假冒商品,是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有效措施,是净化市场环境、对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形成强大震慑效应的有效手段,是激发创新创业热情、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效途径。为做好侵权假冒商品销毁工作,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宣传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生态环境部、文化和旅游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侵权假冒商品销毁工作的意见》,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加强侵权假冒商品销毁工作的意见

 

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央宣传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生态环境部

文化和旅游部

海关总署

市场监管总局

2020年8月13日



 

查看附件请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

 

 

更多媒体报道
友情链接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望江路1号 联系电话:13980619315 QQ号码:3443374264 微博:刘江说法 本公司法律顾问单位:四川 北京 广州3家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成都刘江宏展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备案号:蜀ICP备1704392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