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13980619315
成都刘江宏展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您的位置:首页 > 行业动态
行业动态

未按规报备汽车“三包”信息 五菱汽车被罚3万元

作者:刘江来源:刘江浏览量:1220发布日期:2020-9-1


未按规报备汽车“三包”信息 五菱汽车被罚3万元
2020-08-28 16:30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顾艳伟
分享到:

中国消费者报西宁讯(记者顾艳伟)8月26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从广西柳州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菱汽车公司)因违反汽车“三包”备案制度,日前被广西柳州市市场监管局处以警告并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此前,五菱汽车公司生产的宝骏560汽车因变速箱问题,在今年被央视3·15晚会曝光。

今年7月16日,被消费者誉为“神车”的宝骏560因变速箱故障问题被央视3·15晚会曝光。随后,广西市场监管局和柳州市市场监管局约谈五菱汽车公司,并着手开展调查。

7月21日,柳州市市场监管局检查中发现,五菱汽车公司未能出示宝骏560汽车的“三包”(修理、更换、退货)备案相关材料,该局决定当日对其立案调查。

柳州市场监管局在调查中发现,五菱汽车公司作为2017款宝骏560DCT1. 5T型等家用汽车生产企业,未能及时备案2013年10月1日至2020年7月20日上市的2017款宝骏560DCT1. 5T型等部分家用汽车“三包”有关信息,违反了我国《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九条规定:“生产者应当向国家质检总局备案生产者基本信息、车型信息、约定的销售和修理网点资料、产品使用说明书、三包凭证、维修保养手册、三包责任争议处理和退换车信息等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关信息,并在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更新备案”。

8月19日,柳州市市场监管局通过该局官网对外公布了今年第2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决定书显示,该局对五菱汽车公司给予警告,并顶格罚款3万元。

责任编辑:游婕

更多媒体报道
友情链接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望江路1号 联系电话:13980619315 QQ号码:3443374264 微博:刘江说法 本公司法律顾问单位:四川 北京 广州3家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成都刘江宏展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备案号:蜀ICP备1704392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