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打假人王海日前在微博上实名举报北京市工商局开发区分局消保科科长王晓峰在京东免费购物,及京东职员冒充工商局公务员在工商局办公处理消费者举报投诉。
10日,王海在微博中称:“京东商城和工商局官商勾结拿消费者当猴儿耍。京东商城职员冒充工商局公务员在工商局办公处理消费者举报投诉。”他说,京东商城工商事务部的职员周盼在工商局负责投诉,高原负责举报,消费者的投诉和举报直接到京东手里,“神马举报人的保密、安全,都是浮云。”
北京市工商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副局长林树涛告诉记者,京东3位工作人员是进入分局工作场所的联络员,并不是直接处理消费者投诉,其只负责配合分局解决消费投诉,承担企业与分局间的联络工作。
王海展示了北京工商局开发区分局消保科科长王晓峰近三年京东交易记录显示,购物总次数将近200次,累计金额达7万元,但每张订单经过“商品优惠”和“礼品卡”的方式抵扣后,实际付款金额均为0元。王海13日表示,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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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 常佳 于婕)认为天涯社区的两篇文章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著名打假人王海将天涯社区经营者海南天涯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天涯在线网络公司)告上法庭。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近日受理了此案。
去年7月31日,网友“重症呵护”在天涯社区发表《爆料:打假第一人王海如此贪名图利!》(简称《爆料》),多名网友针对该文章发表了帖子。8月5日,王海委托公证处对该文进行了证据保全,并支付公证费1000元。同年8月14日,王海以《爆料》一文侵害其名誉权,向天涯在线网络公司投诉,要求删除《爆料》一文,刊载道歉声明、为其恢复名誉并索赔因此受到的损失。天涯在线网络公司称该公司在收到王海投诉后,于当日15时26分42秒删除了该文。然而天涯社区网站又出现了作者为网友lx0529的《王海敲诈各大品牌,这回轮到威露士》(简称《敲诈》),有网友针对该文章发表了帖子。
王海起诉至一审法院称,天涯在线网络公司注册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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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士邦”安全套涉嫌虚假宣传疗效遭深圳消费者索赔百万案件未结,细心的广州消费者张某又发现其虚构英国“血统”,并一怒告上法庭,诉请退还货款23元,并要求加倍赔偿及支付相关费用总计近万元。
与“杰士邦”的总经销商武汉杰士邦卫生用品有限公司一起坐上被告席的,还有广州屈臣氏个人用品商店有限公司天河又一城分店、广州屈臣氏个人用品商店有限公司。记者昨天从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了解到,此案已于9月6日被正式受理。
原告张某告诉记者,2010年8月27日,他在第一被告处以23元价格购买了由第二被告中国地区总经销的杰士邦牌极限超薄安全套一盒。“印象里杰士邦一直宣传是英国品牌、国际品牌,加之当时因为在其产品说明书上看到涉案产品为进口产品,而且是英国JISSBON授权的品牌,才决定购买。”
张某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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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快讯(记者张维)昨日,知名打假人王海向北京市检察院实名举报京东。举报内容包括两项: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消保科科长王晓峰在京东购物免费;京东工商事务部员工在上述工商局二楼办公,负责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今日,京东新闻发言人康健回应,绝无免费购物一事;京东员工在工商局假冒公务员,纯属误解。
工商部门则称,免费购物一事正在调查了解中;确实有京东员工在工商局内现场办公,但未参与投诉处理。
王海向新京报(微信公号ID:bjnews_xjb)记者展示的“王晓峰”近三年京东交易记录显示,购物总次数将近200次,累计金额达7万元,但每张订单经过“商品优惠”和“礼品卡”的方式抵扣后,实际付款金额均为0元。新京报记者发现,部分订单显示,收货地址为“北京大兴区五环至六环之间中和街4号211室”,这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分局的办公地址一致。
王海认为,在京东免费购物的可能不止王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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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工商分局
10月10日下午,职业打假人王海在微博上实名举报京东商城,王海在举报中声称,“京东商城职员冒充工商局公务员在工商局办公处理消费者举报投诉;北京工商局开发区分局消保科科长王某峰在京东商城购物免单”,举报中贴有大量证据。
针对王海的第一项举报,京东回应称,京东依照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流程,派投诉处理人员入驻,以简化信息传递环节;针对第二项举报,京东相关负责人回应称,如有关部门开展调查,京东将对相关工作予以配合。
京东员工
自行处理工商投诉?
王海在举报中称:“京东商城员工冒充公务员在北京工商局开发区分局消保科负责处理投诉举报,消费者的举报和投诉都直接交到了京东商城手上。”
王海向记者表示,据他了解,京东商城派驻开发区工商局上班的“工商事务部”常驻负责举报的叫高原,负责投诉的叫周盼,工商局二层厕所旁边一个屋里都是京东的员工,“至少有三四个人”。
王海称:“但是如果是京东商城自己的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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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不要叫我职业打假人。”素有“打假第一人”之称的王海,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这样定位自己。他说,如今自己把一半的精力都用在了公益项目上。从20年前的单打独斗,到20年后的公司化运作,王海也从青年步入了中年。虽然事业的重心有所转移,但从未离开打假战场。
每年都有大动作
1994年,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实施。1995年,当时还只有22岁的山东青岛青年王海,凭着一次成功的维权经历,成为了“打假第一人”。同时,他也在不经意间,开启了民间消费打假维权时代。
那一年,王海在书店里偶然看到消法第49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或接受服务费用的一倍。”
在这场“打假风暴”拖延了8个多月后,同年12月初,该商场终于同意向王海加倍赔偿,并承诺凡有顾客买到假冒商品,经确认后,都可按消法加倍赔偿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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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不要叫我职业打假人。”素有“打假第一人”之称的王海,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这样定位自己。他说,如今自己把一半的精力都用在了公益项目上。从20年前的单打独斗,到20年后的公司化运作,王海也从青年步入了中年。虽然事业的重心有所转移,但从未离开打假战场。
每年都有大动作
1994年,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实施。1995年,当时还只有22岁的山东青岛青年王海,凭着一次成功的维权经历,成为了“打假第一人”。同时,他也在不经意间,开启了民间消费打假维权时代。
那一年,王海在书店里偶然看到消法第49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或接受服务费用的一倍。”
在这场“打假风暴”拖延了8个多月后,同年12月初,该商场终于同意向王海加倍赔偿,并承诺凡有顾客买到假冒商品,经确认后,都可按消法加倍赔偿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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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王海出示起诉状和证据。
云南白药集团出品的系列药物,说明书中均未标明中药成分。在香港遭遇召回事件后,该集团才首次承认,药物中含有中药草乌(别名“断肠草”),其中含有有毒化学成分乌头碱,不过云南白药相关产品仍在大陆正常销售。3月20日上午 ,著名打假人王海到北京朝阳法院起诉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北京好一生大药房有限公司,要求两被告立即停止侵害行为。遭遇召回事件后,云南白药集团2月份发布声明 ,称近年来未监测到严重不良反应。但一个月来,记者在国内找到了多个服用、使用云南白药中毒甚至死亡的事例。专家认为,企业无权以商业秘密为由对抗公众的知情权。
起诉现场
王海告云南白药隐瞒含有毒成分
著名打假人王海打响了“公益维权”的第三场战役。20日上午,他来到朝阳法院提起诉讼。
王海诉称,他在被告药店买了一瓶云南白药,打开包装后发现说明书没有药物成分与含量。在了解到同一批号产品,国外说明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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