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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电器宣称治疗功能 商家被罚45.9万元

作者:刘江来源:刘江浏览量:1331发布日期:2020-11-21


普通电器宣称治疗功能 商家被罚45.9万元
2020-11-19 17:32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施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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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报杭州讯 近日,浙江省玉环市市场监管局在巡查中发现,名义上在销售丽福健多功能美体锻炼器的商家刘某,实际上却通过组织消费者免费体验,在体验时宣传其销售的丽福健多功能美体锻炼器具有治疗疾病、保健等功能来误导消费者购买锻炼器。玉环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没款合计45.9万元。

据了解,玉环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现场电脑、笔记本等资料中发现详细记录有销售人员的各种宣传“洗脑话术”:“有一位腰椎间盘突出的阿姨来到丽福健中心,现在这位腰椎间盘突出的阿姨锻炼好了,在医院花了两万块都没有医好,在这里没有花钱就医好了”“人生下来就是放电过程,年龄越大会越来越冷。补充人体生物电,做完锻炼阿姨们身上、腿上有劲。仪器代替运动,在经络上拍打出频率”……

据调查,当事人刘某宣称丽福健多功能美体锻炼器具有法拉第波、远红外线、足底反射功能。法拉第波可以补充人体生物电、排除毒素、净化血液、减肥等;远红外线可以加快血液循环、加速新陈代谢、增强免疫力、杀菌消炎等;足底反射对头疼、颈椎、脚麻、脚气等。实际上,该产品只是郑州丽之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东莞丽之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和深圳丽之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款普通电器,执行GB4706.1《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通用要求》标准,并非医疗器械。而当事人刘某利用虚假宣传,在短短一年内,卖出丽福健多功能美体锻炼器50台,共计60万元。

玉环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当事人刘某所销售的丽福健多功能美体锻炼器为普通电器具而非医疗器械,但刘某宣传该产品有治疗疾病、保健等功能误导消费者,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系对其商品功能作虚假商业宣传的违法行为。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玉环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没款合计45.9万元。(施本允)

责任编辑:游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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