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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激光笔直射眼睛可致儿童视力**性下降

作者:刘江来源:刘江浏览量:1236发布日期:2020-12-19


警惕!激光笔直射眼睛可致儿童视力**性下降
2020-12-18 08:59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朱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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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报南昌讯(记者朱海)近年来,儿童误用激光笔(激光指示器),致使视力**性下降、皮肤灼伤的事故时有发生。12月17日,江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江西省教育厅联合发布紧急消费警示,提醒广大家长以孩子安全为重,做好激光危害防范和安全教育,防止意外发生。

了解激光产品安全类别。按照国家标准《激光产品的安全 第1部分:设备分类、要求》的分类,激光产品危害程度由低到高依次为1类、1M类、2类、2M类、3R类、3B类、4类,只有1类激光产品在合理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被认为是安全的,允许作为儿童玩具。但需注意,不当使用任何发光产品都有可能损伤视网膜。

勿选购1类以上激光产品作为儿童玩具。选购儿童玩具时,应仔细查看、确认玩具是否带有激光器。正规的激光产品会标记安全类别,不要购买1类以上或者类别不明的激光产品作为儿童玩具,使用时切勿直照眼睛或通过光学仪器(放大镜、望远镜等)观察光束。拆卸或者更换激光玩具显示图案模具时,应有家长在场。

注意日常安全防范和教育。绝大部分激光伤害事件发生在儿童身上,受损伤部位主要是眼睛和皮肤,高能量激光可以在未引起眨眼反射的情况下(通常时间不足1秒),对视网膜的感光细胞造成不可逆伤害,严重可致**性视力下降甚至失明。应向儿童宣传相关的激光辐射危害知识,告诫儿童不购买、不使用大功率激光笔。

规范使用并妥善保管用于办公的激光笔。办公演示所用的激光笔大多为3R类激光产品,绝非玩具。应规范使用激光笔,严禁直射眼睛、干扰他人正常的视物、指示空中飞行器等。同时,务必确保将激光笔放置在儿童无法触及的地方。

江西省消保委、江西省教育厅提醒广大家长,务必切实行使监护人的责任,重视安全教育,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而共同努力。

责任编辑:游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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