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60多万买的豪车,因为音响的事儿,法院判退一赔三
花60多万买的豪车,因为音响的事儿,法院判退一赔三
原创: 刘文新 中国消费者报 今天

陈先生花60多万买了辆保时捷
合同约定要
“BOSE”的原装音响
结果意外发现音响是个冒牌货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涉案车辆音响的欺诈构成对整车的欺诈,并于8月27日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重庆豪大名车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退一赔三”。
律师强调
这是全国第一个因音响欺诈
而构成整车欺诈的判例

△车主提供的车辆图片
1
买61.98万元的车
商家竟配置冒牌音响
车主要求退一赔三
▼
2015年3月
重庆消费者陈先生
花61.98万元购买了保时捷轿车
买车时特意告诉销售人员
就要“BOSE”的原装音响

△汽车销售合同“主要配置”
一栏写明:BOSE音响
结果在一次洗车中
“BOSE”标签竟自动脱落
专业人士鉴定后告诉陈先生
这个BOSE音响材质粗糙
是个冒牌货
2017年8月31日陈先生将经销商
诉至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要求退还购车款
并按购车款的3倍
即185.94万元进行赔偿

对此,豪大汽车公司拒绝接受
表示愿意重新装置
正宗的“BOSE”音响
另外赔偿两万元
并为车辆提供终身保养
双方协商没有结果
2017年8月31日陈先生将经销商
诉至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2
商家称车是车
音响是音响
要赔就赔音响
▼
同年10月31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庭审辩论的焦点在于假冒音响是否构成整车欺诈。
陈先生的代理人、重庆康渝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晔认为:
豪大汽车公司明知车辆配置的音响不是合同约定的音响,却不告知车主,可认定其具有隐瞒事实的故意。即使假冒的“BOSE”音响不会影响车辆的实际使用,但也给车主造成经济损失,影响车主作出真实的意思表示,侵犯车主的知情权,因此构成消费欺诈。
另外,车主陈先生和豪大汽车公司在没有单独对“BOSE”音响的价款作出另外的补充约定的前提下,它在本案中也就并不具有独立存在的商品属性。因此,它和车辆并没有形成一种物与物之间并列的法律关系,所以对音响配置的欺诈行为,可以认定为整体车辆的欺诈行为。
豪大汽车公司辩称:
公司在收到车主相应款项后为其开具发票,办理车辆登记手续,表明交付的车辆是符合合同约定的。车主对车辆、车况、外观等附件进行了检验并签字确认,因此公司不构成消费欺诈,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退一赔三的规定。
另外,涉案车辆应与音响进行严格的界分,属于两种不同的产品,可进行分割,音响属于辅助产品,对车辆本身的性能和使用不造成影响。即使存在欺诈,因音响并不影响车辆使用,即使赔偿也仅限于“BOSE”音响这一部分,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3
法院认定
音响是整车一部分
足以影响购车决定
对整车的欺诈成立
▼
诉讼中,原告陈先生向法院提交关于涉案车辆音响是否为“BOSE”品牌的鉴定申请。经法院委托,重庆市鑫道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所于2018年4月8日出具《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为:虽涉案车辆车内音响处表面粘贴“BOSE”牌标识,但经勘查、比对,涉案车辆音响系统为非“BOSE”品牌保时捷车载音响系统。

△《鉴定意见书》(部分)
法院调查了解到,保时捷汽车销售模式为:保进捷生产商提供每种车型的基本配置,然后由消费者根据自己需求采取选装模式,另行选配车辆高端配置并支付价款。保进捷生产商根据消费者的选装表,在车辆生产时便将选配装置整车装配,所有选装配置作为整车的一部分,是生产商出厂验收的标准之一。本案涉案车辆的车型,“BOSE”音响属于选配之列。
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合同中,对于音响的约定载明在“主要配置”栏。从保进捷汽车销售模式上看,虽然“BOSE”音响在涉案车型上属于选配的配置,但一旦在购买时选定,则由保时捷生产商在生产线上作为整车的一部分予以装配,其安装的路线、结构、安全程度必须与普通音响或另行加装不同。因此,保时捷生产商装载的“BOSE”音响已成为涉案车辆整体质量的一部分,是评判选配后车辆是否符合出厂质量的标准之一。

其次,从音响在车辆上的重要程度来看,虽然音响作为汽车影音功能的一部分,不影响汽车的驾驶功能,但就豪华品牌的汽车而言,除正常的驾驶功能以外,驾驶体验、品牌溢价、乘车感受亦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影响着消费者的购买决定。保时捷作为豪华汽车品牌,消费者对此有所期待的,不单单是通常的驾驶功能,还追求更好的驾驶体验和乘车享受,而品牌音响亦是提供更好驾驶体验和乘车享受的重要部分。换言之,涉案车辆是否配置“BOSE”音响已足以影响原告陈先生作出是否购车的决定。
法院因此认定,被告豪大汽车公司虚构、隐瞒音响配置的欺诈行为,导致涉案车辆不符合双方约定的整车质量标准,足以影响原告陈先生作出是否购车的决定。故被告豪大汽车公司对涉案车辆音响的欺诈构成对整车的欺诈。
法院因此作出上述判决。判决陈先生在判决生效次日起十日内返还所购车辆,豪大公司返还购车款61.98万元;判决豪大公司判决生效次日起十日内支付陈先生赔偿款185.94万元。
据了解,被告豪大公司表示对此判决不服,将提起上诉。
对这个判决
对于消费欺诈
你怎么看
欢迎留言
↘
阅读
推荐
“三文鱼标准”遭遇消费者用钞票投票,结果太惨了
兰州一小学不仅收班费,还安排家长值日:下午4点必须去学校打扫卫生
18岁小伙理完发,收到账单4万元,发际线亮了......
中国消费者报新媒体编辑部出品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记者/刘文新
编辑/裴莹
监制/何永鹏 田珍祥

来潜个水,有料
阅读原文
阅读 1407
36
精选留言
写留言
2
呐
干得漂亮!
2
Begonia and Goblin
骗人那会怎么没想到后果呢?对于这些不见棺材不落泪的无良商家,就该好好治
1
环保竹纤维全屋定制
赔得好
1
ω 茶茶丶
就该这么来,谁让你弄虚作假呢?
1
沧海一粟
对付这种奸商的唯一有效办法就是罚得它倾家荡产,这对培养诚实守信的社会道德观、弘扬社会正气也是至关重要的。
Don
我看到了一条发财致富的道路
雪慕颜㊣
法院判的没错,如果标签没掉没发现是假的,消费者可不就是当全真买的,更何况,如果一开始就说没有这个原装音响,消费者还一定会在你这买车吗?
长弓啊葩奇
罚三倍,再干还罚,没信用就是要罚的底儿掉,以儆效尤。
huaル
把消费者当傻瓜就该赔,还说什么消费者检验过,这是随便能检验出来的吗?除了赔就应该让这样的商店关门大吉
在路上
应该惩罚
实习期
现在这些卖车的就是坑人!我去年抽了个旧车原价置换!后来4s店要折旧!就这坑人!
非
干的漂亮
BH
那些还蒙在鼓里的车主就不用管了?
帅鼠弟弟
坦白说感觉有点过头了 可能违反了公平原则 显然其他地区的法院也不会效仿
Turlough
判决很棒,如果每个消费者都懂得利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消费权益,将很大程度降低中国商人的(假冒欺骗)行为。毕竟中国的实力很强,人也不笨,本可以像日本一样做出质量过硬口碑人人称赞的商品来。(当然,不能因为只是豪车才会有所判决,一般车型或者一碗粉也是可以有如此判决)会越来越好的。
烨
赞
褚洪令
偷梁换柱自食其果
简明
判的合理合法。显然是车到4s店后被4s店调换的。仅对音响部分假一赔三,不足以威慑这种奸商,不这么判,下次还这么干。
欧阳·开耳文
还有脸提起上诉,还不服,国内的商家总是拿消费者当傻子,必须严惩!
晓柱
该罚
花间一壶酒
重罚奸商,大快人心,给法院点赞
李敏俊俊兮
用手机看呗~~反正我也买不起
高子
漂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