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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没1253万元!知名品牌奶粉被检出问题!全部回收!(附处罚决定书)

作者:刘江来源:刘江浏览量:1158发布日期:2021-5-23

罚没1253万元!知名品牌奶粉被检出问题!全部回收!(附处罚决定书)


市场监管半月沙龙  5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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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雅培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被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行政处罚。处罚内容为没收物品,没收违法所得343.740729万元,罚款909.314058万元。


针对此事,雅培方面回复记者,罚款源于“单一批次的雅培铂优恩美力配方奶粉1段900克产品(产品批次18042NT, 生产日期2020年6月3日)在2020年12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抽检中检出极微量香兰素”一事。据称,公司目前已经完成对市场中存留的该批次产品的全部回收工作。


据了解,香兰素是目前全球使用最多的食品赋香剂之一,在食品行业中主要作为一种增味剂,应用于蛋糕、冰激凌、软饮料、巧克力、烤糖果和酒类中,也可作为一种食品防腐添加剂应用于各类食品和调味料中。


高级乳业分析师宋亮表示,香兰素作为香精一种,可以提高食物的香味和口感,婴幼儿食用可能会产生依赖。其中,人工合成香兰素成本偏低,价格较高的自然萃取香兰素更安全。


记者查询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获悉,凡使用范围涵盖0至6个月婴幼儿配方食品不得添加任何食品用香料。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中可以使用香兰素、乙基香兰素和香荚兰豆浸膏(提取物),最大使用量分别为5mg/100ml、5mg/100ml和按照生产需要适量使用(其中100ml以即食食品计,生产企业应按照冲调比例折算成配方食品中的使用量);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可以使用香兰素,最大使用量为7mg/100g。


记者留意到,自2018年以来,雅培有8次被行政处罚。本次罚款金额最高。


雅培方面回复,单一批次的雅培铂优恩美力配方奶粉1段900克产品(产品批次18042NT, 生产日期2020年6月3日)在2020年12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抽检中检出极微量香兰素。已主动展开召回行动,完成了对市场中存留的该批次产品的全部回收工作。”消费者如有该批次产品,可拨打官方服务热线电话进行退换货咨询,我们将积极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5月5日,雅培(股票代码:ABT)公布财报,公告显示公司2021财年第一财季销售额为105亿美元,增长35.3%,全球营养品业务销售额为20.36亿美元,增长6.9%。其中,成人营养品销售额增长了18.9%,在儿科营养品中,销售增长受到去年第一季度基数较高的负面影响,消费者因疫情当时提前增加了购买量。






5月16日

针对奶粉检出微量香兰素被处罚一事,

雅培回应称,

已对涉及产品进行了回收,

并对事件致歉。




雅培称:极微量香兰素对婴幼儿健康无危害




天眼查APP显示,5月6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对雅培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处罚事由为“生产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对其没收物品,没收违法所得343.740729万元,罚款909.314058万元。







16日,雅培方面对媒体公开回应称,单一批次的雅培铂优恩美力配方奶粉1段900克产品(产品批次18042NT, 生产日期2020年6月3日)在2020年12月市场监管总局抽检中检出极微量香兰素,该批次产品中检出的极微量香兰素对婴幼儿健康无危害。


雅培称,公司对此高度重视,主动展开召回行动,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完成了对市场中存留的该批次产品的全部回收工作。对此事给消费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消费者如有该批次产品,可拨打官方服务热线进行退换货咨询,公司将积极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既然无害,为何会被罚909万?




依据雅培的说法,既然无害,为何会被罚909万?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根据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凡使用范围涵盖0至6个月婴幼儿配方食品,不得添加任何食品用香料。香兰素作为香精一种,可以提高食物的香味和口感,婴幼儿食用可能会产生依赖。其中,人工合成香兰素成本偏低,价格较高的自然萃取香兰素更安全。




雅培此前曾多次因违反广告法被罚




天眼查APP还显示,雅培在2019年至2020年,曾因多次广告违规被罚。


2020年12月24日,违反《广告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发布保健食品广告,被上海徐汇区市场监管局罚11.6万元,责令停止发布。


2020年10月12日,违反《广告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未经审查发布广告,被上海杨浦区市场监管局罚194.807151万元,责令停止发布。


2019年3月22日,违反《广告法》第十七条规定,在广告中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以及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被上海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罚20万元。


来源:中国质量报、食药法苑、中新经纬、中国青年报



发布单位:中国工商出版社 新媒体部(数字出版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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