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中国打假第一人”王海:中国打假迎来了最好的时代
对话“中国打假第一人”王海:中国打假迎来了最好的时代
原创 张喜斌 铂客汇 2022-05-11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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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大海商务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海热线消费者权益保护项目负责人、被媒体称为“中国打假第一人”的王海接受铂客汇访谈,就热点事件发声并就诸多观点进行分享。
比如,王海谈到了如何区分打假、“瞎打”与“假打”,提出了“职业打假、知假买假,实际上是监管志愿行为,是否支持打假是价值观的问题”等观点。此外,在谈到中国打假之路的时候,王海坚称“打假迎来了最好的时代”。
王海(图片来源于人民日报海外版)
在访谈中,相比被称为“职业打假人”,王海似乎更愿意称自己为——“监管志愿者”。
谈“扣碗肉事件”:
从欺骗行为看,这个企业缺乏诚信
近日,“重庆女子卖150碗熟肉被职业打假人举报三无产品”一事持续发酵,引发网友热议。
据了解,事情的起因最早可以追溯到去年7月。当时,邵某在毛妈妈经营部购买了150份熟食。收到货后,邵某发现这批熟食的包装上无产品名称、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信息。此后,邵某以“三无产品”为由将毛妈妈经营部起诉至法院,请求“退一赔十”。两级法院经审理后,均支持邵某诉求,判决毛妈妈经营部退还4500元货款并给予十倍赔偿,共计约5万元。
该事件登上热搜后,网友的评价呈两极分化。
有人支持买家的做法,也有人批评买家是在故意钓鱼,专坑不懂法律的老年人。此外,关于买家邵某的真实身份同样也备受争议,因为作为职业打假人,邵某购买商品的行为究竟是为了消费还是打假牟利,其真实动机很难判断。
对此,有人认为,如果打假人的目的不是为了消费,那就不属于消费者,因此要求索赔也就无理无据。不过,也有人认为,打假人就像是行业里的啄木鸟,能让食品安全更有保障,同时还能起到净化市场的作用。
对此,王海表示:这个事情的传播本身就是一个骗局。去年7月,当地的媒体就有报道过,毛妈妈经营部是一个有着百余人团队的企业。
当地媒体报道称,“毛妈妈”传统产品2019年的年产量达30吨,年销售10余吨50余万元,利润25万余元,其中电商上行销售额35万余元。通过务工、收购农产品等方式,还带动了20余个贫困户脱贫致富。
王海称:在事件传播的过程中,毛妈妈经营部向公众刻意隐瞒了其是一个有着多年生产经验的、有一定生产规模的一家企业的事实。对公众说是一个老太太自己在生产一些熟食卖给乡亲,这个是与事实不符的。
这是在故意推出一个老太太来卖惨,有意误导公众。应该说,这是一家小有规模的电商企业,并不是一个老太太在贴补家用。所以呢,故意隐瞒真相来欺骗公众。从这个欺骗的行为来看,这个企业应该说是缺乏诚信的。
谈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需要建立市场准入制度
王海表示:重庆的这个案件,我觉得法院判得非常好。毫无疑问,食品的生产经营是有市场准入要求的。不管是食品安全标准,还是各种生产卫生的规范都有。不是说什么人都可以来经营食品的,如果不能做到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那么就应该被市场淘汰。
如果一个老太太能随便生产东西在网上卖,那还要市场准入干嘛?要什么食品安全标准?老太太有没有健康证明?原料、辅料、添加剂都有什么?包装是食品包装还是非食品包装?……这些问题我们都无从得知。
国家的食品生产安全到底要不要门槛?如果什么人都可以生产食品,那么对于有认证、有许可的,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生产要求的这些企业,公平吗?是不是不正当竞争呢?王海强调:法治社会应坚持依法办事。具体到食品加工,还是应该坚持市场准入制度。
从这个角度讲,“中国市场主体庞大,不能指望个人自觉,仅靠政府监管来打假也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职业打假人打假也是为人民服务,本身是没有任何问题的,这毋庸置疑。关键是要区分什么是打假,什么是‘假打’‘瞎打’。”
值得注意的是,王海也曾在微博中多次对“重庆扣碗肉事件”发声。
王海在微博中称:“真相:①重庆明令禁止小作坊生产经营发酵肉制品,毛妈妈知假卖假。②毛妈妈是有一定规模的电商企业,卖惨纯粹欺骗公众。③食品安全法约束制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与禁止闯红灯同理。”
王海认为,这件事的重点在于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很明显,“毛妈妈”是不符合的。
“食品安全制度、食品生产经营的市场准入制度不可能因为‘老太太卖惨’就取消。如果这位老人能豁免责任,那对其他合规生产经营食品的企业、小作坊是非常不公平的。我认为法院的判决没毛病。”王海说。
谈“打假”乱象:
很多人没搞清楚打假、“瞎打”和“假打”
1996年《实话实说》节目中的王海(图片来源于网络)
王海表示:近些年来,关于职业打假的争议一直存在。之所以存在这个问题,主要原因就是——社会上有一些人存在着对职业打假的误解,这主要是基于一种认知上的局限性。很多人没有搞清楚打假、“瞎打”和“假打”的概念。
打假,是立法所确定的、通过惩罚性赔偿制度、通过利益驱动机制驱动消费者来同假冒伪劣等行为作斗争。打假是通过好的制度来驱动消费者做的好人好事儿。
比如,最高法院在2016年公布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典型案例中,就明确说明了职业打假的案例弘扬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诚信经营。所以,职业打假也好,知假打假也好,能否获赔这并不是个问题。因为从一开始,这就是好人好事儿,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好人好事儿。
据了解,201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公布10起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其中,案例六为“张某诉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弘扬的价值:诚信经营。
该案例称:诚实守信不但是基本道德准则,也是市场活动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针对当前一些地方假冒伪劣产品屡禁不止的现象,应当旗帜鲜明地倡导、褒扬诚实守信,坚决谴责、制裁和打击不诚信行为,努力营造让人民群众“买的放心、吃的安心、用的顺心”的食品安全环境。本案被告出售“三无”食品,原告主张退还货款并支付货款十倍的惩罚性赔偿金,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王海表示:打假很简单,打假就是打击欺骗消费者的欺诈行为。比如故意隐瞒或者是捏造对消费者的购买决定有实际影响或实质影响的这种信息的行为。这就跟群众把小偷扭送到派出所的性质是一模一样的,是好人好事儿。
所以说,真正的打假是没有什么可争议的。发现了骗子,把骗子的证据固定下来,提交给监管部门要求骗子该处罚处罚,该负刑事责任负刑事责任。这个毫无疑问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好人好事儿。
知假打假能否获赔?王海认为,知假买假获赔不应该有争议。本身惩罚性赔偿制度就是要运用利益驱动的机制,让消费者积极打假然后获得赔偿,从而在客观实现约束经营者,打击假冒伪劣等欺诈行为的立法目的。让消费者赚钱只是手段,打假、约束经营者这才是立法的目的。
王海说:还有一些现象是属于“瞎打”。比如之前被抓的陈之强。
2022年1月,在一场公开课直播中,王海也曾聊到过陈之强案,那场直播的标题是《“假打”是违法犯罪,故意“瞎打”也是“假打”》。彼时,王海说,陈之强针对一款不存在任何进口原料的食品,要求商家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这不是“瞎打”吗?
据了解,2022年初,来自广东省湛江市徐闻县的职业打假人陈之强再次把这个群体推上风口浪尖。陈之强号称“中国年龄最小职业打假人”,从18岁“出道”到“成名”仅用了一年,打了800多场官司,获利十余万元。
2021年底,徐闻县法院给陈之强寄出一份《民事裁定书》,认为其行为已构成了对诉讼权利的滥用。这份《民事裁定书》还提到,徐闻县公安局已于2021年12月16日立案,决定对陈之强涉嫌敲诈勒索案进行侦查。
王海说:“瞎打”很容易,“瞎打”一年可以弄800个案子。但是你整天“瞎打”、故意“瞎打”,那就成“假打”了。
这就跟碰瓷儿是一样的逻辑。比如说,老太太过马路,她在汽车面前摔倒了。因为老太太的感知比较迟钝,有时候可能分不清到底是被汽车蹭倒的还是自己摔倒的。最后跟车主要求赔钱,车主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就给钱算了。
这一次,你不能说老太太是碰瓷儿。但是,如果老太太这次过马路得了200块钱,以后整天倒地上去问人要200块钱,那这就成碰瓷儿了。“瞎打”变成“假打”,就是一个量的变化。
还有一种“假打”是栽赃陷害。比如说,我往你的外卖里放石子、放小虫,再问你要赔偿。或者有的人到超市里把食品调包成过期的食品,把临期的食品给藏起来。这就属于人家没有假,你给栽赃陷害。这种情况也叫“假打”。
还有一种“假打”。比如说,发现了制假售假后,直接就上去敲诈勒索。
王海认为,“瞎打”和“假打”操作起来比较容易,所以从数量上它可能十倍甚至百倍于真正的打假。比如说陈之强案一年就弄了800多个案子。如果是真的“打假”,是真的打那些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假”,那就还得鉴定、调查取证,是很难完成的,不说800个案子,一年100个我觉得都难。
谈“打假人”身份:
不是职业打假人,而是监管志愿者
关于自己的身份,王海说:职业打假人是约定俗成的一个叫法。所谓的职业打假人,实际上是不拿纳税人一分钱的监管志愿者。不管是知假买假也好,职业打假也好,它的实质是一种监管志愿者的行为,是应该得到嘉奖的。应该说是监管志愿者,而不是专职打假人。
近些年来,针对职业打假人的舆论热潮从未过去。职业打假、知假买假,近些年来也一直饱受争议。那么职业打假人究竟该何去何从?对于这个问题,王海曾在微博中称:“支持职业打假与否,是一个价值观问题。”
王海微博截图
王海认为,应该从立法的目的来思考这个问题。我们都知道,惩罚性赔偿只是一种手段,打假才是立法的目的。只有不可避免的惩罚,才能够有效约束经营者,使其不去制假售假,甚至欺诈消费者。
比如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禁止吸烟。哪里都禁止吸烟,厕所里也有很大的禁止吸烟的标志,但是为什么总有人不遵守呢?这是因为禁止吸烟不一定会被处罚,或者说被处罚的可能性很低。也就是说,在“禁止吸烟的地方吸烟”被惩罚是可以避免的。某种程度上讲,禁止吸烟这样的法律规定就没有办法有效约束人们在禁止吸烟的地方吸烟。
法律是用来约束人们的行为的,主要是约束人们不去作恶的。那么约束的方法就是惩罚,必须是不可避免的惩罚。比如闯红灯,大家都知道闯红灯得扣分,所以基本上也都老老实实地开车。
职业打假就像红绿灯上面的监控一样,它会让制假售假等欺诈行为被惩罚变得不可避免。这就叫社会共治。要想约束经营者不作恶,要想倒逼中国产品的质量升级,不可避免的惩罚只有社会共治能做到。所以,不能光依靠监管部门,也需要职业打假。
王海称,要知道打假这个事情是立法所倡导的。很多人不知道只有不可避免的惩罚,才能有效约束作恶,不知道社会共治是一个好事儿。职业打假也好,知假买假也好,实际上是监管志愿行为。这就是一个人的认知问题,是价值观的问题。
有些人可能是没有理解到职业打假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好人好事儿。那么另外一个原因,则是——利益冲突。这个很容易理解,有些制假售假的人的“利益”被侵害了,所以也反对职业打假。
谈“打假”未来:
中国打假迎来最好的时代
王海还有个身份——王海热线消费者权益保护项目负责人。王海说:这个公益项目,主要是给消费者提供一些帮助。我们通过北京大海商务顾问有限公司来资助这个项目,每年在公益上面的直接支出大概有二三十万。
王海(图片来源于人民视觉)
王海也谈到,近几年的新冠疫情,还是给打假志愿者、监管志愿者的打假行为带来一些影响。比如,一些需要现场勘察、需要去实地调查的事件就会受到影响。
王海也会就社会事件积极发声。“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有些事情需要大家一起努力推动。可能会有风险,但也是值得的。作为打假人,肯定要实事求是。如果就某一事件发声,那事实部分肯定要先弄清楚才行。着急去评论没有意义,也是对社会的不负责任。”
在谈到打假的未来时,王海坚称:前途一片光明。对于打假来说,现在是最好的时代。中国是个发展中国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说的诚信经营,从倡导到落实,到具体到每个人的行动当中,需要有一个相当漫长的过程。所以,打假工作也是大有可为的。
延伸阅读:
“知假买假”争议从未停止
所谓“知假买假”,是指消费者在明知即将购买和使用的商品是假货的情况下,仍然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的行为。而职业打假人,就是专门进行“知假买假”的人。“知假买假”是否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学术界与实务界以及民间的争议从未停止过。
支持职业打假的专家表示,目前《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并未明确否定知假买假和职业打假行为,因此职业打假人有权利对售假者提起诉讼、要求赔偿。也有人认为,“知假买假”者在打击经营者违法行为、净化市场不良风气方面扮演着不可替代的角色。
反对职业打假的专家则称,职业打假人的钻营漏洞、欺压弱势的行为冒犯了大众的道德直觉,也引得相关从业者人人自危,无益于诚信道德建设和市场经营秩序,不应受到支持与鼓励。也有人认为,职业打假人举报到市场监管部门的行为占用大量的执法资源,同时也对经营者的经营行为造成了困扰。
首席撰文:张喜斌
程序编辑:朱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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