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414”案衡阳开庭第七天:辩护人王飞律师被赶出法庭
益阳“414”案衡阳开庭第七天:辩护人王飞律师被赶出法庭
原创 雨声2008 真逻辑 2022-07-13 08:26 发表于湖南
2022年7月12日,湖南省益阳市“414”专案在衡阳市中级法院异地开庭进入第七天,继续由被告发表对起诉书的意见。随后,公诉人发言称,“经公安机关出具说明”,无刑讯逼供、未关禁闭、无非法审讯......引起被告人和辩护人的一致反对。
担任辩护人的法学教授说:“这个‘说明’,是对法庭的羞辱!”后来,他进一步说,这是法律的耻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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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人王飞律师细问刑讯逼供被赶出法庭
被告人彭浩在法庭上说,所谓恶势力犯罪集团,完全是办案单位炮制、捏造的。所谓套路贷汇总材料是办案单位编造的,“捏造办公地点、经营模式、奖惩模式等”。彭浩表示,自己是研究生毕业,从无违法乱纪行为。王佐良是人大代表、两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套路贷”诈骗罪、敲诈勒索罪事实不成立,是正常民间借贷,借贷过程中双方都是明知、自愿的,不存在逼迫,也无软暴力行为。
彭浩说,本案缘起“被害人”万焱伙同他人试图敲诈罗树中和王佐良300万元未遂,所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
针对自己签名的笔录,彭浩表示,侦查人员威胁他,这个案子是中央的大案要案,“不配合就要牢底坐穿”,笔录是他们打印出来,“不能改,必须签”。
第二被告的辩护人王飞律师询问彭浩,他指认2017年1月27日罗树中打万焱耳光的笔录是怎么产生的?
彭浩回答,是经过二十多个小时的逼供、诱供,歪曲了他的话让他签的字,“我当时讲了没有任何人打耳光”,“他们说,这次他们要搞的人是罗树中、王佐良,只要我配合,过一个月就让我出去”。
审判长匡梓精表示,这个问题已经说过,不让王飞律师继续详细询问。王飞律师表示,要通过发问来阐明彭浩笔录不实的原因。但发问多次被审判长打断。王飞律师据此申请审判长回避,审判长未经合议庭合议即当场驳回,并对王飞律师无端训诫,责令其退出法庭。休庭后才允许再进入。
经公开查询,王飞律师被评选为《南方人物周刊》2020年度魅力人物,暨2021年“100张中国脸”。他以推动冤假错案的平反著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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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公安机关出具说明”自证清白
在被告全部发表了对起诉书的意见后,公诉人发言:
经公安机关出具说明,看守所因疫情防控的需要,对入所人员实行一定时期的过渡隔离,罗兵过渡隔离后被收入普通监室;张再来、罗通虎在单人监室过渡隔离期间,表现出情绪低落,被评估为一级风险,经依法审批后,继续羁押在单人监室,不存在被告人和辩护人提到的被关禁闭的问题。
经公安机关出具说明,讯问笔录起始时间与提讯起始时间相差六个小时,是因为提讯后要对被讯问人开展法律政策宣讲等工作。
经公安机关出具说明,因为午饭才导致延迟签字,不存在罗兵未经提讯在打印好的笔录上签字的问题。
经公安机关出具说明,汤凡和共同参与讯问的侦查人员均证实,办案过程中不存在威胁诱供的问题。
经公安机关出具说明,确实存在讯问室外进行讯问的情况,但辩护人未能提供线索证明存在刑讯逼供行为,公诉机关认为在看守所内的讯问是合法的。
......
张再来当庭质问:“当时看守所只抓了我和罗通虎、罗兵三个人吗?但为什么只关了我们三人禁闭!”罗兵说,因为午饭导致延迟签字是假的,那一份笔录就是在根本没有讯问我的情况下,直接打印强行要我签的字。
多名被告亦表示,这个“说明”不真实。
一名辩护人是大学法学教授。他发问,提供“说明”的“公安机关”是哪个机关?如果是侦查机关的话,面对那么多直接针对他们的刑讯逼供指控,自己出个‘说明’说没有就没有了?这名法学教授说:“这个‘说明’,是对法庭的羞辱!”
另一名辩护人表示,本案非法取证的情况令人震惊,启动非法证据排除调查程序,是案件审理的底线,“如果这个底线不保,说明这个法庭上已经没有底线了!”再次要求全面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的调查程序。
更有辩护人直接指明,这个“说明”就是“公安机关在耍流氓”。另有辩护人提醒:“希望在座各位能够想想‘廉耻’二字。”多名辩护人表示,将向监察机关控告。
参与旁听的刑诉法学者表示,对公诉人和法庭如此明目张胆的违法行为感到震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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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雨声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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