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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假人王海和刘江举报新冠假​​​消毒剂

作者:刘江来源:刘江浏览量:3231发布日期:2023-1-17

打假人王海和刘江举报新冠假消毒剂

经举报后,上海市嘉:所举报的产品“巴布洛随身空气消毒棒”系假冒伪劣产品。那么抖音、快手、京东、天猫、拚多多、淘宝网上平台销售的该产品都是假冒的,上海全力日用品有限公司(生产企业)也在上海青年报发公告:只生产过一批产品,时间为2021年7月生产(批号20210702),其他生产曰期和批号生产的为假冒产品。那就怪了又是谁生产的,王海和刘江在各个平台购买生产曰期不同的该产品,难道是他们生产的?为此,刘江专程赴上海调查上海全力日用品有限公司(生产企业)现场确实没有生产。上海华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商)又是委托谁生产的?有的平台销售的该产品,包装上标注居然没有生产企业和卫生许可证号。











产品和平台宣称冠状病毒清除率99.99%现正在抖音、快手、京东、天猫、拚多多、淘宝网上平台销售的标识为上海华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商)、上海全力日用品有限公司(生产企业)名称为“巴布洛随身空气消毒棒”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严重扰乱当前新冠疫情正常的医疗秩序?欺诈和误导广大消费者!

举报人认为“巴布洛随身空气消毒棒”存在以下违法问题:

委托商执行标准时间为2022年4月1曰,之前就是无标生产销售。备案登记的是空气消毒液,与其生产名称不相符,备案产品图片不吻合。涉案消毒品并没有冠状病毒以及新型冠状病毒的消杀作用证明,涉案产品生产日期早于备案日期和评价日期,说明未经备案和评价生产,涉案消毒品涉嫌属于无标生产的不合格消毒剂,违反《消毒产品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属于假冒伪劣产品。该产品在抖音等平台发布的广告和产品上标注:冠状病毒清除率99.99%,涉案企业在百度等平台大量发布该产品在新冠疫情中做出了神奇的贡献,假如该产品有这么神奇的效果,全社会早就新冠疫情结束了,涉案企业肯定会获得诺贝尔医学奖。各平台上百个店铺显示销量上千万。检测报告并没有出具针对杀灭新冠病毒的详细有效性数据。
2022年3月28日该产品己被上海市卫建委予以行政处罚,但依旧继续其违法行为。

举报人已于2022年12月27日向涉案产品所在地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卫建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及销售平台所属地进行了举报!请求应按照“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 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 法发〔2020〕7号”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进行立案侦查和依法查处。

目前多地相关执法部门回复,已立案正在查处中。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
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

法发〔2020〕7号

(三)依法严惩制假售假犯罪。在疫情防控期间,生产、销售伪劣的防治、防护产品、物资,或者生产、销售用于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假药、劣药,符合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或者生产、销售劣药罪定罪处罚。

在疫情防控期间,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用口罩、护目镜、防护服等医用器材,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定罪处罚。

公安部要求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涉疫药品及相关用品违法犯罪活动

文章来源:公安部    发布时间:2023-01-03 09:35:35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根据公安部党委工作部署,公安部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日前印发通知,部署全国公安食药侦部门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涉疫药品、检测试剂及制氧机、血氧仪等相关用品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全力服务疫情防控工作大局,努力为人民群众欢度元旦春节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通知要求,各地公安食药侦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采取有力措施,依法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山寨”仿冒涉疫药品及相关用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切实形成有力震慑。要围绕常用涉疫药品、检测试剂及相关医疗器械、设备,紧盯生产、批发、零售环节及网络交易服务等第三方平台,深入排查案件线索,与有关部门密切协作,第一时间核查工作中发现和群众投诉举报的线索,对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立案查办。要坚持依法严打、快侦快破,对相关犯罪活动重拳出击、露头就打,并持续保持高压震慑态势。对团伙性、系列性、跨地域案件,要组织专门力量开展集中破案攻坚,坚决摧毁犯罪网络、斩断利益链条。

按照公安部部署要求,全国公安食药侦部门迅速行动,坚持打早打小,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涉疫药品、检测试剂及相关用品违法犯罪活动。吉林公安机关近日成功破获一起制售“布洛芬”假药案件,及时阻止假药流入市场,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法律依据:

消毒产品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消毒产品的生产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对生产的消毒产品应当进行检验,不合格者不得出厂。

第三十一条 消毒产品的命名、标签(含说明书)应当符合国家卫生计生委的有关规定。消毒产品的标签(含说明书)和宣传内容必须真实,不得出现或暗示对疾病的治疗效果。

第三十二条 禁止生产经营下列消毒产品:(一)无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或新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准文件的;(二)产品卫生安全评价不合格或产品卫生质量不符合要求的。

药品管理法》

第九十八条 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使用假药、劣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

第一百一十六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十年内不受理其相应申请;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为境外企业的,十年内禁止其药品进口。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

第二十三条 企业应当建立、完善产品生产的卫生质量保证体系,产品企业标准或者质量标准中的卫生指标及检验方法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技术规范的要求。

处罚依据: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第四条 生产者生产产品所使用的原料、辅料、添加剂、农业投入品,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强制性标准。违反前款规定,违法使用原料、辅料、添加剂、农业投入品的,由农业、卫生、质检、商务、药品等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没收违法所得,货值金额不足5000元的,并处2万元罚款;货值金额5000元以上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照;构成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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