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男子举报偷税违法行为获0.1元“巨款”奖励金,这寓意不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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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男子举报偷税违法行为获0.1元“巨款”奖励金,这寓意不凡啊
原创2023-06-02 00:38·白茅夜羽
近日,山东济南,韩先生在网上发文吐槽,在2022年9月,他向税务部门检举了纳税人偷税漏税违法行为,有关部门立刻展开行动,经核实确实存在此事。
因为韩先生为实名举报,所以根据相关规定,税务部门向韩先生颁发了检举奖金0.1元。
但这1毛钱的领取还有规定,接到通知之日起90内,韩先生需要持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到税务局领取奖金;逾期不领取则是视为放弃奖励金。
并且如果找人办理则更麻烦一些,需要委托手续。
有网友调侃道,这1毛钱的巨款连买个创口贴都不够,真是金额不大,侮辱性极强啊,连打印这张通告都得三四毛钱了吧。
还有网友解释了这1毛钱巨款的含义:这就是在恶心举报人,意思就是这事和你一毛钱关系没有。
我国举报偷税漏税的奖励机制
1.缴入库税款数额在1亿元以上的,给予10万元以下的奖金;
2.收缴入库税款数额在5000万元以上不足1亿元的,给予6万元以下的奖金;
3.收缴入库税款数额在1000万元以上不足5000万元的,给予4万元以下的奖金;
4.收缴入库税款数额在500万元以上不足1000万元的,给予2万元以下的奖金;
5.收缴入库税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不足500万元的,给予1万元以下的奖金;
6.收缴入库税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下的,给予5000元以下的奖金;
从我国举报偷税漏税违法行为得到奖励金的标准来看,检举者大约会得到偷税总额的0.4%~0.6%。
韩先生的检举奖励金为0.1元,大约可以估计,这次偷税漏税总额应为17~25元左右。
税务局按照纳税人偷税漏税的总额,通过比例计算奖励金给举报者,应当不存在侮辱的行为。
但这一毛钱的奖励金着实有点膈应人,去一趟税务局的路费可能都不止一毛钱,更别说还得携带证件走程序,费时又费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