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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瑕疵】食品标签瑕疵认定规则(2025版)

作者:刘江来源:刘江浏览量:1025发布日期:2025-4-10

【标签瑕疵】食品标签瑕疵认定规则(2025版)


食品标签瑕疵认定规则(2025版)


一、法律框架与核心条款


(一)《食品安全法》核心依据

1、第125条

     规定标签瑕疵需同时满足「不影响食品安全」和「不误导消费者」两要件,可责令改正,拒不改正处2000元以下罚款。


2、第148条

     明确标签瑕疵不适用十倍赔偿,但需排除「应标未标、故意错标、重大错标」三类情形。


(二)《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00号)

1、第9条:允许通过二维码展示部分信息,但实体标签需注明查询路径;


2、第18条:区分Ⅰ类(文字/格式)和Ⅱ类(成分标注)瑕疵整改标准;


3、第32条:进口食品外文标签可限期补全中文翻译。


二、瑕疵认定的具体规则


(一)可认定为瑕疵的情形

情形分类


具体内容


法规依据


文字与格式问题


错别字、繁体字、外文翻译误差≤20%且不影响识别


GB 7718-2025


标注细节不规范


净含量单位换算(如“1kg”标注为“1000g”)、营养成分修约误差≤5%


GB 28050-2025


电子标签技术问题


因系统故障导致扫码信息缺失,72小时内修复


总局令第100号第18条


特殊情形豁免


自然灾害导致临时包装标签缺失,30日内补标


总局令第100号第41条


(二)明确排除的瑕疵情形

1、应标未标:缺失生产日期、成分表等强制内容;


2、故意错标:篡改生产日期、虚标成分;


3、重大误导:宣称“未添加盐”但未标注食材本身含钠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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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司法认定与执行标准


(一)最高法司法解释核心规则

1、双重判断标准


     不影响食品安全:依据《食品安全法》第150条作实质性判断;


     不误导消费者:采用主客观结合原则,以普通消费者认知为准。


2、惩罚性赔偿排除

     以下情形不适用瑕疵抗辩:


未标注转基因成分(违反《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


功能性声称缺失依据(如“低糖”未标注含量)。


(二)《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细则

1、整改要求:


Ⅰ类瑕疵30日内整改,Ⅱ类需提交第三方检测报告;


2、信用管理:

1年内累计3次瑕疵纳入企业信用黑名单。


四、典型案例与争议焦点


1、案例1:电子标签扫码失效


     某进口奶粉因服务器故障导致7天无法查询信息,依据总局令第100号第18条认定属可整改瑕疵;


2、案例2:“未添加防腐剂”标注争议


     某企业未说明其他防腐剂存在,最高法认定构成故意误导。


五、合规建议


1、标签设计规范:

     需同步遵守GB 7718-2025的文字格式要求和总局令第100号电子标签规则;


2、风险防控重点:

     避免使用模糊宣称(如“天然”“无添加”),需标注具体含量及检测依据;


3、整改机制:

     建立标签双人核验流程,定期更新法规库。


法规全文参考:


《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全文(市场监管总局官网)


最高法司法解释(法释〔2024〕9号)


GB 7718-2025《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注:"释食物者也"联合“阳光鲜果”推出新鲜水果系列产品:品质严选,产地直发,售后保障,欢迎选购。本期推荐助农产品:禁止蕉绿(实物见上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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