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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化肥狂捞800万,主犯15年+500万天价罚单!

作者:刘江来源:刘江浏览量:1003发布日期:2025-5-3

假化肥狂捞800万,主犯15年+500万天价罚单!

这13个上至舅爷、岳父、舅舅、叔叔、表叔下至亲弟、表弟、老乡跟着这个“聪明年轻人”混的均被判刑了

法律专家:化肥产业链条长,管理职责分散,条块管理缺少相关法规,对造假者增加监管和打击难度

时代报告讯(崔宏涛 通讯员 王瑞 张胜利 谷蒙蒙)农药、化肥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关系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农民切身利益。而网上购物因具有价格优惠、送货上门等优势,也为农民选购农资提供了便利。然而每到农民要集中大量采购化肥等农资的春耕时节,却往往也是假冒伪劣化肥案件高发易发期,有些黑心商家,专挑春耕这个时候“割韭菜”。

农资是粮食的“粮食”。守住粮食安全,就是端牢14亿人的饭碗——这不仅是选择,更是必答题!

2025年3月24日,经河南省新密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生产、销售假化肥的河南省鹿邑县无业人员黄明被新密市人民法院一审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500万元。2025年4月16日,其余13名同案人被另案处理后,黄明的舅爷闫亮、岳父时龙、舅舅、叔叔、表叔、亲弟、表弟、老乡等13人也被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零10个月至1年不等有期徒刑或者缓刑,并处40万至5万不等罚金。


这起特大假化肥案的办理,正是新密市检察院践行“服务乡村全面振兴”的生动注脚。正如办案检察官王红涛所言:“守护好每粒种子的成长环境,就是守护人民的饭碗安全。”


发现“商机”的行家


“老板说过,白天生产的时候不能开门,前面窗户也被封住了,更不能跟人乱说生产情况。”如此隐蔽的生产环境,发生在新密市曲梁镇柿园村的一处民房。


现年32岁的黄明系河南省鹿邑县无业人员,其父亲黄森(化名)在商丘经营着一家化肥店,还是某知名品牌化肥的县级代理商,自幼耳濡目染的黄明对化肥的成分、价格、生产技术等都十分了解,算是半个行家里手。2021年3月,28岁的黄明在某化工原料商贸城工作时发现,化工原料“硫酸镁”和化肥“磷酸二氢钾”外观十分相似,但价格却只有后者的五分之一。利益驱动下,黄明萌生了以假乱真、鱼目混珠的想法,伙同亲戚黄勇、李南做起了生产、销售假化肥的生意。


“我认识一个人,从他那里可以买到正品化肥的包装袋,然后我再把买来的化工原料按比例混合搅拌后倒进正品的袋子里。”


凭借着此模式,黄明的“生意”越做越大。先后开设6家淘宝和拼多多店铺,上架了多款假化肥产品,销售金额高达200余万元。


听闻黄明赚到钱了,其他亲戚们如其闫亮、岳父时龙、舅舅、叔叔、表叔、亲弟、表弟等13人也都加入到卖假化肥的团队中。至此,以黄明为首的14人家族犯罪团伙成立。由黄明负责提供制假原料和制作方法,其余人共同生产,并在各自的网店售卖,黄明向其他成员收取成本费用。


“没有效果”的假化肥引得事发


“像这种20公斤装的磷酸二氢钾农资站要卖到400元,这个网店里只要200元,所以我就买了。但是用了没有效果。”


2023年7月,在多起被害人反映后,公安机关锁定了黄明的假化肥网店,并在线下捣毁了生产窝点。经检测,黄明等人生产、销售的化肥中有12种不符合国家标准。黄明经营的6家拼多多、淘宝店铺销售不合格化肥共计2566574.24元。其余13名成员名下网店销售不合格化肥共计6276090.82元。2023年7月14日至7月27日,黄明等14人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在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的关键节点,新密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王红涛秉持“高质效”的办案理念,开启了一场穿透表象的真相探求。他和办案团队经过对卷宗材料的精细化梳理和“三查三看”工作法——查犯罪构成要件对应证据,看是否存在合理怀疑;查言词证据逻辑链条,看是否存在矛盾漏洞;查客观性证据印证关系,看是否形成完整闭环,将案件审查推向纵深。


在核查黄明涉案金额时,王红涛发现一个特殊细节:其网店存在16余万元的某知名品牌化肥销售记录。经调取该品牌授权书、及物流溯源信息,确认黄明之父黄森确系正规代理商,不排除黄明代卖的可能性。依据“存疑有利于被告人”原则,严格区分合法经营与违法犯罪界限,对该部分金额予以剔除。这一认定既坚守法律底线,又彰显司法温度。


对于主从犯认定这一关键问题,王红涛构建了“三维论证模型”:从犯意发起维度,黄明最早接触化工原料市场,主动提出“化工原料充当农用化肥”的犯罪构思;从组织控制维度,其掌握核心生产技术,制定“原料配比手册”,统一调配制假资源;从利益分配维度,通过收取“原料费”、指定物流渠道等方式形成犯罪闭环。综上,应当认定其为主犯。经新密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新密市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对上述14人判处15年至1年不等有期徒刑或者缓刑,并处罚金500万元至5万元不等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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