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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这口锅,职业打假人不背——绝不能让“国家不支持打假”之类的谬论在舆论中占了上风

作者:刘江来源:刘江浏览量:1085发布日期:2026-1-30

敲诈勒索这口锅,职业打假人不背——绝不能让“国家不支持打假”之类的谬论在舆论中占了上风 

原创   法律中心高主任   知法在线     2026年1月27日 23:46   


 “国家不支持职业打假了!”在某展会现场,当某奸商骗人的把戏被当众拆穿时,奸商不但毫无羞愧之色,而是扯着嗓子喊出了这句话。

 奸商何以得出如此结论?

 我想,一些混淆视听的自媒体有推卸不掉责任。就是刚刚,我又看到某自媒体发布了这样一篇文章,标题极其醒目——《2026年  第一个职业打假索赔人,被刑事拘留》。 

听说过职业打假人,听说过职业索赔人,这“职业打假索赔人”,将打假与索赔连起来,恕我孤陋寡闻,还是第一次见。

 不知那些试图与职业索赔人划清界限的职业打假人,看了这样的称呼作何感想?你以为你是职业打假,在人家眼里,你就是职业索赔。 

我的观点非常明确,在以往的文章中也多次说过,职业打假就是职业索赔,职业索赔就是职业打假,两者本质上就是一回事。如果非要说区别,我想,职业打假是自称,而职业索赔是他人尤其是奸商对职业打假的称呼。     

 2026年第一个职业打假人或职业索赔人为何被刑事拘留?莫非依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药品管理法》第144条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依法打假或索赔真的为法律所不容?

 带着诸多疑问,我点开了文章链接,文章说的是——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某餐厅,上周来个三名“顾客”,将近用完餐时,其中的郭某某大声呼叫服务员,声称自己吃出了玻璃渣子和铁丝。 

餐厅为了息事宁人,不但为“顾客”免了饭费,还赔偿了对方730块钱。 

事后餐厅感觉郭某某行为怪异可疑,遂报警。


  警方通过大数据研判发现,郭某某以相同手法在杭州其他餐厅自导自演过类似剧本。

 经审讯,郭某某对其作案事实供认不讳,所谓的玻璃渣子与铁丝,都是郭某某提前预备好的,大声呼叫服务员,也是为了让自己的剧情更加逼真一些。

 目前,郭某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文章并没有说郭某某是职业打假人或职业索赔人。只是在文章末尾,刊发了警方给广大商户的提醒:如果遇到类似的“职业索赔”行为,应保持冷静、固定证据并及时报警。 

在文章里,职业索赔四个字加了引号,而转载这篇文章的某自媒体,一拍脑袋,就意淫出了2026年第一个被刑事拘留的职业打假索赔人。 

敲诈勒索就是敲诈勒索,扯什么职业打假或职业索赔,甚至职业投诉举报。敲诈勒索这口锅,职业打假人不背,职业索赔人不背,职业投诉举报人也不背。

 这种夹带掉包并试图谋求不当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不但商家深恶痛绝,就是职业打假人或职业索赔人,抑或职业投诉举报人,都会对他们避而远之。   

  职业打假或职业索赔,抑或职业投诉举报,实质上就是知假买假继而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提出索赔要求。 

国家必须支持职业打假或职业索赔,绝大多数普通消费者是没有能力辨别假货的。如果国家禁止职业打假或职业索赔,市场环境一定会更加恶化。

 如果没有了职业打假或职业索赔的监督,最终受到伤害的一定是每一个普通消费者。而这普通消费者,包括法官,包括警察,甚至包括市监工作人员。

 像郭某某这种披着维权索赔外衣的败类,与职业打假或职业索赔毫关系。但某些社会舆论,尤其是那些不负责任的媒体自媒体,却用这样的案例,将浓浓的臭水泼到职业打假人或职业索赔人身上。 

职业打假或职业索赔的存在,一定是会净化市场的而绝不会是相反。绝不能让“国家不支持打假”之类的谬论在舆论中占了上风。 知法在线 法律自媒体,专注市监执法与消费维权。号主持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A级证书,咨询收费,谢绝白嫖。 85篇原创内容   知法online 法律自媒体,专注法检警司律监。号主持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A级证书,咨询收费,谢绝白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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