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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朱剑桥:应防止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异化为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工具

作者:管理员来源:刘江浏览量:1341发布日期:2018-12-13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朱剑桥:应防止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异化为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工具

2018-12-11 17:36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任震宇 郝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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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记者 任震宇)12月11日,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中国消费者协会指导,中国消费者报社与中国消费网联合主办的“2018中国消费·维权高峰论坛”在京召开。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朱剑桥在发表演讲时表示,应防止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异化为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工具。

朱剑桥表示,当前消费者权益保护面对六大问题:一是与促进消费相配套的法律规定、标准不足;二是网络新兴业态安全问题突出;三是预付式消费群体纠纷频发;四是坑老、骗老问题依然严重;五是个人信息保护亟待加强;六是城乡接合部和农村消费问题集中。

他建议,一要加大相关法律、标准制定修改力度,强化消费维权制度保障,尤其是要对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加强指导和监督,防止其异化为企业共谋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工具;二是加强消费信用约束,坚定消费信心;三是更加充分发挥消协组织作用,带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深化升级。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朱剑桥。郝军摄

责任编辑:黄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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