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要紧紧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
牵住“牛鼻子” 耕好“责任田”
2018-03-05 07:01:06 来源:人民法院报 我要评论
吕韶文 制图
2015年3月,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要紧紧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这一形象的比喻,突出了司法责任制改革在整个司法体制改革中的地位和重要作用。
据了解,司法责任制在法院系统全面推开后,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监督有序、制约有效的司法权力运行体系普遍建立, “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格局基本形成。
全面落实法官主体地位
有权力就有责任,传统审判模式下,审者不判、判者不审、判审分离、权责不清带来许多弊端。
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审判二庭法官李燕蓉说,以前办案有“拐杖”可撑,一部分案件怎么办,需要逐级请示、层层审批。司法责任制,就是倒逼法官丢掉“拐杖”, 实现司法权责从集体决定、集体负责到裁判者负责的转变。
2013年11月12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在司法责任制改革方面发出了强烈信号。
2015年9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 ,主要包括八个方面的内容:探索改革审判组织模式;改革裁判文书签署机制;推行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建立专业法官会议;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明确司法人员职责和权限;明确违法审判责任的七种情形;加强法官依法履职保障,为完善司法责任制提出明确指引。
“必须坚持‘放权放到位’的改革导向,全面落实法官主体地位。”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农业科学院副院长赵皖平说。
构建新型审判权运行机制
吉林省法院直接由独任法官、合议庭裁判的案件比例达98.02%;广东珠三角地区办理简易程序案件的法官年均结案超300件,审判周期较改革前缩短7至15天;2016年,上海全市法院院庭长办案10.02万件,同比上升23.54%……
2017年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中国法院的司法改革(2013—2016)》(白皮书),直观显示了司法责任制改革所取得的成效。
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张小小“签发单”,折射出“审理者裁判”这一理念的落到实处。单子上的“签发”“审核”“主送”“抄送”“承办单位”等栏目变成了“合议庭成员联合签署”,层层送审、待领导签发后才能定稿的行政化办案也大幅削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