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尽快出台惩罚性巨额赔偿制度的建议
作者:管理员来源:刘江浏览量:1228发布日期:2018-12-29
关于尽快出台惩罚性巨额赔偿制度的建议
张崛 二红微说法 今天
关于尽快出台惩罚性巨额赔偿制度的建议
来源:九三学社中央委员会 2016-08-04
九三学社成员、昌平区疾控中心主任医师张崛说,最近,“惩罚性巨额赔偿制度”成为众多媒体和民众聚焦的热点,话题源起于2016年5月11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强化监管,建立企业黑名单、惩罚性巨额赔偿等制度。
惩罚性巨额赔偿能够增加违法成本与风险,提高消费者维权的积极性,有利于规范与整顿市场。
国内现有的法律法规多为补偿性赔偿,惩罚性赔偿条款很少,惩罚性赔偿处罚的案例更少,而惩罚性巨额赔偿更是没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消费欺诈“假一赔三”的惩罚性赔偿,事实上对问题企业和个人根本不会产生任何震慑力。
这种不疼不痒的处罚在某种程度上纵容了国内毒奶粉、毒大米、毒生姜等问题企业和个人。而强势的跨国或合资公司在诸如一汽大众全新速腾断轴事件、丰田“召回门”、大众“软件作弊门”等事件中,更是敢对中国消费者差别对待。
如果再不对假冒伪劣产品痛下杀手,让丧心病狂的黑心企业望而却步,国民对国产货的消费信心恐很难提振,在出国和海淘如此方便的今天,将会有更多的民众跑到国外去消费。
为此建议:
1.有关部门尽快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植入“惩罚性巨额赔偿”等相关条文,或者另行制定相关法规,明确“惩罚性巨额赔偿”制度及相关标准。
2.制定强力追溯机制,降低消费者维权难度,发挥其应有的惩戒、震慑作用,强力净化消费品市场和保护消费者利益,以提振民众对国货的信心。
http://www.zytzb.gov.cn/tzb2010/jcjyxd/201608/327614824e9c4f42972d5095edf0c723.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