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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南京翻越铁轨被挤压致死,家属告上海铁路局等索赔遭驳回

作者:管理员来源:刘江浏览量:1409发布日期:2019-1-11

男子南京翻越铁轨被挤压致死,家属告上海铁路局等索赔遭驳回

澎湃新闻记者 邱海鸿

2019-01-10 16:36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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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男子在南京南站乘车时,跳下站台翻越铁轨,抢在一列动车之前爬上站台未果,腰部以下被挤压致死。事发后,其父母将上海铁路局及南京站告上法院,要求铁路部门赔偿的诉请遭到驳回。
1月10日上午,江苏省高院公布了2018年度十大典型案例。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注意到,备受关注的“旅客穿越铁道被挤压致死案”位列十大典型案例之首。
法院披露的案情显示,2017年3月26日,旅客杨某乘高铁由苏州至南京南站,于15时22分到站,杨某下车后到换乘电梯及出站口周围徘徊。十一分钟后,D3026次列车进站。杨某在列车驶近时,由站台跃下,在动车车头前翻越轨道,向对面站台方向奔跑。站台值班的车站工作人员发现后向杨某大声示警,列车值乘司机发现有人跃下站台,立即采取紧急制动措施并鸣笛示警,列车速度急速下降。
不过,杨某横穿轨道,努力向站台攀爬未果。最终,动车将杨某腰部以下挤压在车体与站台之间,并以惯性裹挟杨某辗转向前跑了35米后才停下。
与此同时,车站工作人员向南京市急救中心呼救,医务人员很快到达现场。南京南站派出所接到车站工作人员报警,民警到达现场处警,并电话通知消防人员到达现场。
遗憾的是,参与现场施救的急救中心医务人员随即宣布杨某死亡,后经对站台破拆将杨某遗体移出站台。事故发生后,当日D3026次动车组停运。
后来,杨某父母将上海铁路局、南京站告上法院,以列车司机没有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铁路部门未尽安全防护、警示义务为由,要求被告承担80%的赔偿责任。
南京铁路运输法院一审审理认为,本案中,杨某在站台滞留时没有任何异常举动,也未向铁路工作人员求助,其跃下站台,事发突然,并无前兆。站台值班人员在发现有人横穿线路后,奔跑过去并进行喝止。在地面有警示标识、站台有广播提示、站台侧面有提示、站台有人值班的情况下,车站已充分履行了安全保障与警示的义务。在发现杨某穿越轨道的第一时间,列车及时采取了刹车(紧急制动)措施。
事发后,从南京南站事故处理经过来看,其已尽其所能,所采取的应急救助措施并无不当。而杨某作为受过高等教育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备预测损害发生和防范控制损害结果的能力,其不顾警示擅自闯入危险区域,是对自身生命健康受到损害的漠视和放任。
因此,南京铁路运输法院作出民事判决,驳回两原告的诉讼请求。一审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一审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之所以将该案列为江苏法院的十大典型案例,江苏省高院表示,该案的裁判,旗帜鲜明地对漠视规则、破坏秩序的行为给予否定评价,向全社会传递了尊重规则、信仰法律、崇尚法治的正能量,充分发挥了司法规范、指导、评价、引领社会价值的积极作用,对于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具有积极意义。
责任编辑:李克诚澎湃新闻报料:4009-20-4009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关键词 >> 江苏省高院,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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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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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评论

我是猫 5小时前

不得判他赔偿高铁延误造成的损失和拆掉的站台费用吗?
242 | 回复

尤文球星c罗 6小时前

死者家属脸也不要了!
109 | 回复

洞见智酷 5小时前

父母没把孩子教育好,还有脸告!
92 | 回复

莫利亚 4小时前

1 | 回复

兖州刺史部东郡(新浪微博) 1楼

站台能跳下人,却不能足以使人爬上来,这是车站的设计创造的危险,而车站对这个危险的防止措施是不够的。
飞机飞那么高掉下来肯定会把人摔死,是不是要飞低点?站台是为了让人跳的么!!!!
90 | 回复

马前桃花身后雪 2小时前

1 | 回复

兖州刺史部东郡(新浪微博) 1楼

站台能跳下人,却不能足以使人爬上来,这是车站的设计创造的危险,而车站对这个危险的防止措施是不够的。
杠精!
36 | 回复
新评论

花树树 1小时前

1 | 回复

兖州刺史部东郡 1楼

站台能跳下人,却不能足以使人爬上来,这是车站的设计创造的危险,而车站对这个危险的防止措施是不够的。
站台那么高是为了配合列车门高度,保障旅客上下车的安全,顺带就是默默告诉你不要跳……要是低了岂不是翻越的人会更多?设计都是为脑袋正常的人服务,不是为了个别傻瓜
0 | 回复

钢绞线,李征15898513084 1小时前

常识!
小孩不懂不敢跳,大人懂不会跳。
铁路不索赔很够意思了。
0 | 回复

攀老头子 2小时前

除了想讹到点钱还能是什么
1 | 回复

千海诚 2小时前

铁路部门应向死亡当事人家庭索赔因此行为造成的列车晚点运行的损失。
1 | 回复

大地婴儿199809 2小时前

无耻
0 | 回复

了虚 3小时前

给社会造成的损失赔了吗?
0 | 回复

钢盾犬舍 3小时前

横穿马的事故司机要赔 ,同理,如果列车是私企肯定要赔偿,但公家的列车不可能赔你。
0 | 回复

风雨梦咖啡 3小时前

死不足惜
1 | 回复

昵称啥的太麻烦了对吧 3小时前

回复@Peyyyyy-:因为司机有观察义务~
0 | 回复

黑顶鹤74563小时前

对于找死的人 ,就成全一下喽
1 | 回复

qjcs3小时前

这回要是赔钱了 以后我国的火车就不用开下去了
0 | 回复

内蒙懒人3小时前

应该让他赔偿铁路部门和乘客的损失!
13 | 回复

衫寨主3小时前

碰瓷找错车了
1 | 回复

南栀倾寒3小时前

1 | 回复

1楼

站台能跳下人,却不能足以使人爬上来,这是车站的设计创造的危险,而车站对这个危险的防止措施是不够的。
站台如果能让人爬上去,会有更多的人抱着侥幸的心理效仿此人行为。
4 | 回复

与你同行j4小时前

嗨!哪里的大学生
1 | 回复

_张小成4小时前

请家属把凿坏的站台,沿途旅客的损失赔偿一下
16 | 回复

胖头鳙鱼4小时前

其实就是背后的律师事务所鼓动的,这种律所想当然的认为肯定多少辉赔些的
15 | 回复

雁门关三木剑仙4小时前

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威胁社会公共安全。居然还有脸告?
2 | 回复

我愿做只草履喵4小时前

我去。。还要清理站台和车体。。
0 | 回复

晴天熊猫子4小时前

回复@比起多肉葡萄更想喝鲜奶牛油果:我还记得他妹妹说要帮哥哥维权,微博配图居然都是自己的自拍…
0 | 回复

烟雨江南蓑笠翁4小时前

这个要赞!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也应该承担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1 | 回复

l庒之l4小时前

为什么单单这片土地上的人越来越没有了羞耻感?
1 | 回复

重生的李斑驳4小时前

Reply @Peyyyyy-:穿越高速公路的赔偿不意味着司机有责任,这种是“人道主义赔偿”,翻译过来就是“人死都死了,你就给点钱意思意思吧”。至于铁路局存不存在这种“人道主义赔偿”就不知道了
1 | 回复

放飞mood5小时前

想钱想疯了
0 | 回复

老汉五十多4小时前

请状告瓦特!是他发明了蒸汽机…………才有了火车。
0 | 回复

熊佑4小时前

铁路就是硬气!
0 | 回复

想吃肥肠5小时前

回复@Peyyyyy-:上次新郎高速被撞,车主找新郎赔偿了。
0 | 回复

幺色e望5小时前

允许碰瓷,不代表允许碰公家的瓷
17 | 回复

火花-飞哥5小时前

火车要是能随意转弯把你撞了或者你碰个瓷都行。出个轨都十年九不遇你还索赔……起诉是你的权力。可这是笑话
2 | 回复

故园闻笛5小时前

判得好
0 | 回复

潘潘女5小时前

人家也就告告看能拿点是点
0 | 回复

球王历险记5小时前

我觉得很搞笑。我觉得正常的人 肯定都会去为死去的家属去上诉的。评论里的人都太…
0 | 回复

无米落镬5小时前

自己作死还要赔!不死的话还要追究责任。
1 | 回复

击缶而歌3215小时前

如果列车因此脱轨全车人员伤亡,他们全家几辈子都赔不起
1 | 回复

听靴落地5小时前

驳回是对的。成年人了,应该为自已所做的事负责。不然也是对遵守规则的人不公。
1 | 回复

无才补天-枉入红尘5小时前

我很好奇他告的理由
1 | 回复

Feng男人5小时前

跟她们玩?你还是嫩点
0 | 回复

射手座豆儿豆儿5小时前

我就奇怪他为什么跳下站台?
0 | 回复

-BIG_5小时前

应该告生产火车厂家把火车做的质量太大
1 | 回复

车站东街5小时前

动物园自己下车,被咬死,赔偿吗?本来我觉得这种也是不该赔的~~~
0 | 回复

兖州刺史部东郡5小时前

站台能跳下人,却不能足以使人爬上来,这是车站的设计创造的危险,而车站对这个危险的防止措施是不够的。
1 | 回复

玛丽奥0公老虎5小时前

铁路应当向其家人索赔,站台被破开,动车晚点,这些费用都要补偿
0 | 回复

祁山无语云5小时前

不守规矩,必有代价
0 | 回复

403未找到网页5小时前

一车人都莫名其妙的被拖住了
0 | 回复

天外来客028545小时前

光不让告就行了吗,铁路局应该告该男子赔偿因碰撞造成的损失,不能应为个人行为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又让国家给这些损失买单,男的死了,让南的家属负责赔偿,比如因碰撞造成火车线路晚点,其他乘客的精神损失费,动车安全检验费,车头零件替换费让该男的家属赔偿。
0 | 回复

游客哩哩5小时前

舒适舒适
0 | 回复

老张老鬼老混混5小时前

堅決打擊這種訛人經濟。
0 | 回复

年轻时缺过钙5小时前

这种不要脸的如果不驳回就是对公序良俗的亵渎!对碰瓷的纵容!
0 | 回复

一直向前走走走5小时前

为什么闯红绿灯被撞了车主要赔钱?
1 | 回复

景森6795小时前

把车弄脏了,还没找你们算帐呢!
0 | 回复

浙江高校数据点睛5小时前

不作不死
0 | 回复

松鼠云无心5小时前

人死了,家属还要通过这种方式让他丢人现眼~
0 | 回复

明显趋势下5小时前

又是一个死谁家要谁赔的案例、
0 | 回复

绿树碧海蓝天5小时前

对任何一个案件,都应该旗帜鲜明地执行规则,捍卫规则,而不是将原则置之度外,模棱两可地和稀泥。
0 | 回复

StretfordEnd6765小时前

丧子之痛可以理解,但请不要无理取闹
0 | 回复

Samantha_叮珰5小时前

无知者无畏
0 | 回复

风轻云淡-云南5小时前

神经病啊?
0 | 回复

我洋哥顶天立地_小懂事儿5小时前

我就想问这名男子此举为何
0 |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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