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终审判决:王海就是消费者
作者:管理员来源:刘江浏览量:1463发布日期:2018-3-9
知假买假的王海是不是消费者?法院:是,支持三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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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号03-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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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三街八号(consumer315)
裁判要旨:对于职业打假人王海是否属于消费者,其知假买假的行为是否应当予保护,法院认为,“虽然王海在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向产品经营者索赔维权方面具有一定的社会知名度,但并不意味着王海在正常的市场交易中就不能作为消费者主张相关权利。目前的法律法律并没有对消费者的主观购买动机作出限制性规定,也并没有将知假买假的消费者排除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