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发话”一周 多个电商平台仍售“药妆品”

国家药监局“发话”一周 多个电商平台仍售“药妆品”
新京报 2019-01-17 10:45:07
今年1月10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化妆品监督管理常见问题解答(一),明确“对于以化妆品名义注册或备案的产品,宣称‘药妆’、‘医学护肤品’等‘药妆品’概念的,属于违法行为。”一周过去了,京东、苏宁易购已全面下架“药妆”产品,而天猫、小红书、亚马逊等平台仍照售不误。

图片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截图
记者注意到,这已不是药监部门首次针对“药妆”概念出手监管了。早在2010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就已正式发布“关于加强化妆品标识和宣称日常监管工作的通知” (食药监办许〔2010〕135号),明确将标识和宣称“药妆”、“医学护肤品”等夸大宣传、使用医疗术语的违规行为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重点之一,化妆品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严禁销售违规标识和宣称的化妆品。对生产、经营在标签、小包装或者说明书上违规标识化妆品的以及违法宣称“药妆”、“医学护肤品”的,要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予以查处,该下架的下架,该曝光的曝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撤销批准文号(备案号),并将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图片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截图
2011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妆品违规标识监督检查的通知”食药监办保化[2011]108号,再次重申要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套用冒用批准文号(备案号)或在产品标签、小包装或者说明书上标识和宣称“药妆”、“医学护肤品”等夸大宣传、使用医疗术语等违法违规行为。”

图片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截图
国家药监局“发话”一周后,电商平台的反应速度仍不尽相同。记者在多个平台以“药妆”为关键词搜索,发现京东、苏宁易购已经下架了所有“药妆”产品。

图片来源/京东app截图

图片来源/苏宁易购app截图
而在天猫平台,“药妆”的搜索结果依然“品类繁多”。“薇诺娜”、“森田药妆”等仍在热销,其中还有打出“药妆爆款”的日本Esthe Dew伊诗露樱桃高保湿爽肤水化妆水,一些天猫国际的店铺也在售卖主打针对敏感肌的珂润卸妆产品以及DERMINA欧敏肤鸥美药妆祛斑精华等。

图片来源/手机淘宝app截图
打开小红书,搜索“药妆”显示出来的多为澳大利亚、中国台湾、日本的“药妆”产品,森田药妆、澳大利亚的诺兰修等品牌产品照常出售中。+WIS+药妆旗舰店内,多款水乳护肤、保湿套装也依然在架上。在一些产品的介绍中“介于yao品和护肤品之间的产品”也成为店铺宣传的“卖点”。尽管商家已经将敏感字用拼音替换,但仍可以通过“药妆”关键词轻而易举地检索到该产品。

图片来源/小红书app截图
在亚马逊购物平台搜索“药妆”仍可出现百余条结果,森田药妆、雅漾、贝德玛、理肤泉等知名品牌都在亚马逊自营商品条目中,即:“由亚马逊直接销售和发货”。

图片来源/亚马逊购物app截图
北京美中宜和综合门诊皮肤科主诊医生马骏认为,目前市场上很多顶着“卫妆准字号”的化妆品或护肤品,以“药妆”为宣传噱头,实际上是在打擦边球,由于申请药品批号门槛很高,而申请卫妆准字号则相对容易,一些企业就模糊化妆品和药品概念的界限,打着“药妆”的旗号宣传产品功效。
她进一步解释说,针对某一类皮肤病在化妆品的基础上加入某些药品成分的确可以起到辅助治疗的作用,比如VC、氢醌可以辅助治疗黄褐斑;维生素B6、甲硝唑可以有效针对痘痘肌等,但由于我国并没有“药妆品”的行业标准,如果混淆概念,很容易造成消费者的认知混乱以及市场的鱼龙混杂。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对于爱美人士应该如何鉴别医学护肤品和化妆品,马骏表示,医学护肤品均明确标注了“械字号”,所有产品都要通过严格的临床试验,按照药品的生产标准,在完全无菌的环境下生产研发,这些医学护肤品成分单一,例如创福康胶原贴敷料,它是针对敏感肌肤起到舒敏的作用,其成分主要就是胶原蛋白,对于开展了激光、有创性皮肤治疗后的人群可以起到修复护理的作用。
另外,医学护肤品没有香料、色素,所用的防腐剂也是最安全的,而且只能在医院、专业的美容机构或者产品官网等官方渠道购买到。“网上如果有私人店铺售卖这类产品绝大多数为假冒的。”马骏建议,在选用化妆品和护肤品之前,一定要先听一听皮肤科医生的专业建议,尤其是敏感肌肤、有色斑人士、痘痘肌肤以及患有皮肤病的这几类人群。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注意到,实际上在这一次国家药监局对化妆品监督管理常见问题解答中,相当一部分篇幅涉及进口化妆品的备案、责任人变更、事后监管等。此前,这类打着“药妆”旗号的进口化妆品,大多走跨境电商的渠道进入国内,而在跨境商品正面清单中,只有药品、保健品与化妆品名录,并没有“药妆品”这一品类。于是,明明是走化妆品的审批通道进来的产品,到了我国国内在销售的环节,摇身一变以“药妆”的面目宣传开卖。通俗点说,不管你的产品成分究竟是什么,在我国现有法律法规之下,这种做法当然属“违法行为”。
多年来,由于化妆品行业存在执法难度大、准入门槛低、新兴业态规范缺失等原因都导致当下市场混乱的局面迟迟得不到改善。这一次,面对药监部门加大监管力度的“喊话”,电商平台下架“药妆品”是否只是一个开始?一场化妆品行业产销模式的洗牌是否真正来临?且让我们拭目以待。
新京报记者 徐晶晶 图片来源 视觉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截图、各电商平台app截图 校对 李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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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条评论
评论
Yeko42 18小时前
淘宝店还好查,微商怎么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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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康波 20小时前
罚款一个亿,看看他们听话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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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ctore 21小时前
已经收到天猫的站内信,在25号之前自行更改违禁违规内容,25号开始排查,发现后强制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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馨上品电商平台 13小时前
想问问这个怎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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馨上品电商平台 13小时前
这个怎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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