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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一年维权起诉达34起 法院在逐步限制“牟利性打假”

作者:管理员来源:刘江浏览量:1366发布日期:2018-3-10

一人一年维权起诉达34起 法院在逐步限制“牟利性打假”

2018-03-09 11:42

新京报快讯(记者刘洋)在去年北京市三中院审理的消费者权益纠纷中,一人一年在该院辖区基层法院内起诉了34起案件。新京报记者今日(3月9日)上午从北京市三中院召开的2017年消费者权益纠纷审理情况的通报会上了解到,虽然法院此前在实践中倾向于支持职业打假,但是过去的一年,针对“牟利性打假”,法院也在逐步进行限制。

北京市三中院介绍,近年来,职业打假人出现规模化、专业化态势,其主要关注显而易见的标签瑕疵、宣传用语等,在此情况下,如何确定其是否为生活消费而购买商品、是否受《消费者权益法保护》,实践中争议较大。

2017年,多位自然人在三中院有多起消费者权益纠纷诉讼,其中一位在该院辖区基层法院内起诉达34起。针对这种现象,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开始对同一自然人对同种类产品多次、重复、大量诉讼的情况予以关注,结合其购买次数、行为方式、是否陷入错误认识等因素综合认定,逐步探索对职业打假人的牟利性打假行为进行限制。

同时,法院也针对原告所主张欺诈行为的类型作出审判思路的区分。例如2017年,原告依据服装标签标示与实际检测值不符主张惩罚性赔偿的30件案件中,有10件获得支持,主张服装标签瑕疵案件的胜诉率低于平均值,“这体现了法官认识的转变,引导职业打假人发挥惩罚性赔偿制度建立的初衷,更多关注产品本身的质量问题。”法官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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