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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阜南一超市售过期食品被罚3万元

作者:管理员来源:刘江浏览量:1397发布日期:2019-2-8

安徽阜南一超市售过期食品被罚3万元

2019-01-23 16:54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唐波 洪敬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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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报合肥讯(唐波 记者洪敬谱)近日,安徽省阜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一起超市违法销售过期食品的案件,并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近日,阜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园区办执法人员在开展打假工作中,依法对位于该县经济开发区红连超市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店内存放的2罐杂果罐头、36瓶彩糖片等食品涉嫌过期,其中一袋百利沙拉酱已经过期133天。执法人员依法扣押问题食品,并于1月8日立案调查。

该店提供了上述3种食品进货票据和销售记录。经调查,该店于2018年1月11日从湛江市一家公司购进10件杂果罐头,2017年从阜阳市一家公司购进60袋百利沙拉酱,2017年12月8日从北京一家公司购进40瓶彩糖片,所购的这几种食品在未超过保质期时销售了一部分,超过保质期后未销售,无违法所得。

日前,阜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五项,作出没收上述过期食品,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边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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