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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椰树集团: “我从小喝到大”不违反广告法

作者:管理员来源:刘江浏览量:1379发布日期:2019-2-16


2019-02-16 11:59:34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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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椰树集团: “我从小喝到大”不违反广告法

新京报快讯 今日,海南椰树集团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我从小喝到大”广告词不违反广告法,并得到中国广告协会批准,工商部门也认可。

 

 

以下是微博全文

 

“我从小喝到大”广告词不违反广告法

 

得到中国广告协会批准,工商部门也认可

 

这句广告词不是指喝椰汁丰胸,而是宣传消费者对椰树牌椰汁信得过,以预防我们产品被省内外80多种伪劣椰汁冲击,有利于消费者辨别真伪。因为椰汁是“椰树”30年前在世界上最先发明的,获得了中国发明专利,被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授予“中国专利发明创造金奖”,百年前,茅台在美国获得国际巴拿马金奖;百年后的2016年,椰树牌椰汁在美国荣获国际巴拿马特等金奖。产品远销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成为世界品牌,值得国人骄傲和珍惜。

 

椰树集团拉买处

 

2019年2月16日

 

编辑 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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