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13980619315
成都刘江宏展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

最高法: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界限

作者:管理员来源:刘江浏览量:1382发布日期:2019-3-28

最高法: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界限

新京报 2019-03-28 10:58:30

据央视新闻客户端消息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积极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的有关情况。

最高法要求,各级法院要对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实体企业与金融企业、外资企业与内资企业、大企业与个体户等各类市场主体,要做到平等相待、一视同仁。

对于各类经济纠纷,特别是涉及民营企业的纠纷,要始终坚持依法办案,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准确把握经济违法行为入刑标准,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介入经济纠纷,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认定为刑事犯罪。

最高法有关负责人表示,对改革开放以来各类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因经营不规范引发的问题,要以历史和发展的眼光来看待,严格遵循罪刑法定、罪疑从无、法不溯及既往等原则,依法公正处理。

对社会反映强烈的涉产权纠纷、企业家保护案件,要进一步完善冤案错案甄别纠正机制,加大案件发现、甄别、纠正工作力度,做到有错必纠、损失必赔,发现一起、纠正一起。

最高法要求,要坚持全面保护原则,既要保护物权、债权、股权,也要保护知识产权和其他各种无形财产权;既要保护财产权,也要保护企业家人身权、经营自主权、创新创业权;既要保护企业家自身的权利,也要保护企业家所在企业以及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既要注重实体权利的保护,也要注重程序权利的保护,做到产权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无死角、无障碍。

编辑 康晰

经济
刑法
中国中央电视台
知识产权
创业
金融
新闻
历史

收藏
举报

更多媒体报道
友情链接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望江路1号 联系电话:13980619315 QQ号码:3443374264 微博:刘江说法 本公司法律顾问单位:四川 北京 广州3家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成都刘江宏展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备案号:蜀ICP备1704392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