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双叒叕一宝马车主举报4S店,律师:不用坐车顶也可以有效维权!
又双叒叕一宝马车主举报4S店,律师:不用坐车顶也可以有效维权!
原创: 王紫 中国商报 昨天日前,中国商报记者接到消费者举报,对一起宝马车维权事件展开了调查。

记者丨王紫
封面图丨王紫
近日,沸沸扬扬的“西安奔驰女维权”事件已经基本落幕,双方最终以和解的方式结束了这场“战斗”,但近年来汽车领域的维权事件数量却成上升态势,最近被曝于网络上的维权事件也越来越多。日前,中国商报记者接到消费者举报,并对这起宝马车维权事件展开了调查。
车辆行驶中骤停 责任在谁?
“那天我的车突然就停马路中间不走了,幸好是低速行驶没有造成重大事故,如果当时车速快,后果将不堪设想。”北京车主肴女士向中国商报记者表示,2014年11月,她从北京宝诚宝马4S店购车,之后这辆车的小故障就一直不断。
据肴女士所说,2015年3月车辆发生剐蹭,但汽车在4S点维修时,被人为造成车辆右后门玻璃升降器损坏。“然后,车辆在换玻璃升降器的时候,4S店又把一个大螺丝钉扎进了右前轮的轮胎中,对此4S店同意免费更坏新轮胎。”肴女士对记者说,这次发生“骤停”之前,自己的爱车因为一场交通事故一直在4S店维修,直到4月1日晚上,自己才从4S店把车开走,没想到第二天车辆在行驶中就发生骤停的故障。
“我的车在3月19日进行过全车检测和大保养,当时4S店也没说变速箱有问题,现在变速箱报警、车辆骤停,4S店却不承认是他们的责任了。”肴女士说。
4S店是否存在过错?
购车四年后,车辆就存在行驶中骤停、变速箱报警等问题,4S店是否应该负起责任呢?对此,记者日前来到北京宝诚宝马4S店进行了走访。
“首先,作为服务提供者,我们不希望因为某些原因造成客户流失,这是我们的根本出发点。”北京宝诚宝马4S店的工作人员向中国商报记者表示,车辆在行驶中发生骤停的当天,肴女士的车辆被拖回4S店。但当时4S店工作人员一时难以确认故障原因,便提供了一辆代步车给肴女士使用。车辆故障确认后,4S店给肴女士报价,但肴女士认为4S店应该对此负责,并免费维修及更换配件。
“该车辆目前已行驶14万多公里,而且肴女士购车已四年多,车辆已经‘出保’(即过了保修期)。按照相关规定,‘出保’车辆如有配件损坏,维修需要付费。这位车主作为老客户,我们按照相关政策为车主申请了一些折扣。然而客户并不接受,并要求我们免费维修,现在双方就此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北京宝诚宝马4S店负责维修技术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律师说维权
北京浩东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疆对记者表示,肴女士作为消费者到4S店进行车辆维修,理应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
“消费者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做到合法维权,关键是要注意收集、保存能够证明自己主张的证据,例如‘人为破坏’的照片,操作不当的记录等。对于严重的质量问题,一定要第一时间跟汽车销售商取得联系,并做好相关记录。按照车辆‘三包’规定的内容,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依法修理、更换重要零部件,必要时也可要求更换车辆等。”刘疆表示,依照《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七条,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限不低于三年或者行驶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限不低于两年或者行驶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
此外,刘疆指出该法的第十八条规定,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的种类范围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
刘疆强调,法律对消费者维权的方式和方法有着明确的规定。作为消费者,当自己权益受到损害时,只有在理性、专业的前提下通过正确的途径解决问题,才是对自身权利真正的保护。
编辑丨付颢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