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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7个月查处食品虚假宣传案件445起

作者:管理员来源:刘江浏览量:1430发布日期:2018-3-25

福建:7个月查处食品虚假宣传案件445起

2018-03-14 16:11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张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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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 张文章)3月14日,记者从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的新闻座谈会上获悉,从2017年8月以来,福建省扎实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2018年2月底,共立案查处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相关案件462起,其中有关食品的445起。目前已办结287起,涉案货值金额1600.4万元,罚没款733.5万元。

据介绍,在食品生产环节,福建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共检查代用茶、固体饮料、配制酒、白酒等食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7576家次,发现未经许可生产食品、虚假标注生产日期、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未执行原辅料进货查验制度等问题121条、问题产品60批次,要求整改83家,已完成整改76家,召回产品19批次,要求停产整顿4家;在食品流通环节,共检查食品、保健食品经营企业10.3万家次,发现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普通食品宣传保健功效、索证索票制度未落实等问题448条、问题产品63批次,要求整改392家,已完成整改289家,召回产品12批次,要求停止经营30家。在案件查办情况方面:全省各级食品药品(市场)监管部门通过摸底排查、抽检监测、投诉举报、媒体广告等多种途径,主动收集违法线索,深入开展调查取证,严格依法查处,立案查处食品虚假宣传相关案件445起,已办结275起,移送公安机关13起;立案查处保健食品虚假宣传相关案件17起,已办结12起。其中,漳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投诉举报线索,查获一起涉嫌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以及食品与标签不符合的食品违法案件,涉案货值超过1000万元;泉州市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群众举报,成功制止一场以老年人健康讲座为名义的保健酒推销活动。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下一步仍将全面落实国家九部委关于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方案的部署要求,坚持突出重点、严惩重处、协作配合、科学治理,坚决打击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欺诈和虚假违法行为,切实保障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边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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