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会消法研究会:《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与举报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意见和建议的简报
中国法学会消法研究会:《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与举报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意见和建议的简报
二红 二红微说法 昨天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与举报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意见和建议的简报
中国法学会消法研究会通字(2019)40号
2019年5月1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官网上发布了《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与举报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响应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号召,鉴于第五届3•15打假论坛刚刚开完,为了减少外地会员来京参会自行负担的交通食宿费用,特采取征文方式反映大家的意见,汇集《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与举报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报送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相关部门。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与举报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部分条款涉及民间专业打假人,该条款在社会各界引起很大争议。
民间专业打假人是否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不否认对它的争议。
全国人大法工委编写的消法释义阐述了“消费者的适用范围”,消费者是相对于销售者和生产者的概念,消费者购买的商品是生活资料,只要不是用于生产、销售,都应当受消法保护。
对于民间专业打假人,曾有法学教授说:我听说还有职业打假人不被保护,我从一个学者上讲,我真想不明白,职业打假人哪点扰乱会秩序了?职业打假人索赔也是来找你司法机关帮助他索赔,也是来找你政府打假部门来帮他索赔,他并没有拿刀拿枪去抢钱去打劫去要挟,他如果去要挟去敲诈,你依法惩罚他。他只是拿个货物来投诉来控告,惩罚他的是你自己司法机关,是你执法部门。中国假货要打下去,必须都有千百万人民群众,人人成为打假者,中国就没有假货。
立法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体现要转化为实体和程序的规范,而不是简单的原则。制定规章,要告诉人们、告诉社会什么是好的,什么是坏的;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什么是法律所主张的,什么是法律所反对的;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的;什么是正义的,什么是不正义的,要把这些价值准则和结论通过立法表达出来。
社会上有个别人采用恶劣的调包等方式违法索赔,这种人是造假人,不是民间专业打假人。建议在规章中区分这两种人,不要将极少数人的造假索赔说成是民间专业打假人的行为,更不要将对付违法索赔造假人的条款扩大到民间专业打假人。
如今互联网时代,由于网络的遮挡,消费者不能直接看到货物,假货较过去不是少了而是多了。因此,应当鼓励和支持民间专业打假人的举报和投诉,而不是所谓的“合理限制”。
中国法学会消法研究会将汇集的若干份意见和建议,呈交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相关部门参阅。
(张晓红、 邢志红供稿)
中国法学会消法研究会办公室
2019年6月8日
附:【通字40号】二红建议意见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规章: 对“群众打假投诉不受理、食药投诉不调解”,违背中央政令及上位法成“劣法”!
【通字40号】范俊刚对《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与举报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建议
【通字40号】史瑞杰对《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与举报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建议
【通字40号】吴颢、周海燕对《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与举报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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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A天道酬勤,,小宝
对,不卖过期不卖假货。。哪有什么打假人。
13
刘哥
干得漂亮
13
周先生
老师辛苦了
11
Richard℡ 「Future」🔥
市场完善规矩了,何来打假一说?
11
山水
二红老师分析的有道理
7
蒋 五 爷
世上无价货,那来打假人呀,如果行政部门要是对职业打假人的限制,那说明就是对售价造假的纵容
5
怀念过去
行政,司法在 纵容假货,违背中央政令。
4
大伟
世上无假货.那来的职业打假
4
项大帅
但愿一言惊醒梦中人! 中国在进步!中国的法制在进步 人在进步 不能走向到退路。法制不能松懈
2
无悔这一生
法院说维权人不是消费者,真是滑天下的大J吧。不想说脏话,实在忍不住
2
车联网大舞台
立法应该尽可能体现大多数国民的意志,更要重视普通公民的基本权益,不能任性妄为,沦为个别利益部门的一言堂。
2
如意
功德无量
1
海的宁静
说得非常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