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街上发广告、传单,罚!
作者:管理员来源:刘江浏览量:1462发布日期:2019-7-15
在大街上发广告、传单,罚!
2019-07-13 14:38:54 半岛都市报
在大街上发广告、传单,罚!
锁具店负责人当街发广告被罚款200元
文 半岛记者 柳静 通讯员 杨超 王光波
时至今日,出门逛街的时候还能不时碰到路边发广告传单的人,很多人对此都习以为常,发传单和接传单的人都不觉得有不妥。随着素质的提高,很多路人还会把传单带到垃圾箱再扔掉。但是,在街上发传单是违规的并且要罚款。近日,在琴岛东路与泰安路路口散发广告、传单的人就被罚了200元。
莱西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时发现有人在琴岛东路与泰安路路口散发广告、传单,便立即上前制止,并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发传单的李某当场表示不会再发了,并离开了,但是回头又被水集中队执法人员发现她在别处继续对行人发广告单页。
“我们从单页上了解到当事人的信息,并对身份进行了确认。”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水集中队执法人员介绍说,通过调查后得知李某经营一家锁具店,为了宣传自己的店铺,自行印制了一批广告单页,在道边发放给过路行人。根据当事人的违法情节、危害程度,经局法制部门和机关负责人审核批准后,在行政处罚裁量幅度内作出了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建议,并向李某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其有提出陈述、申辩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的要求。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提醒市民,在道路、广场等公共场地散发广告、传单,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并且在散发广告给行人后,不少行人都是随手一扔,非常影响市容市貌,对环卫工人的工作造成了很大的压力。希望广大莱西市民不要再发广告单页,携手维护美丽城市环境。
■链接:相关条文
《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禁止在道路、广场等公共场地散发广告、传单。
(责任编辑: 广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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