贿赂超市人员抢“好位置”,“波力”食品被罚没190余万元
贿赂超市人员抢“好位置”,“波力”食品被罚没190余万元
中国消费者报 前天

超市货物怎么摆?
背后可能有猫腻
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
查到一起案件
“波力食品”为了让自家产品
在超市的位置更“显眼”
竟偷偷给商超工作人员回扣

而商超工作人员利用
职权以“地堆费”“特陈费”等
名义吃回扣
扰乱了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
特殊的申请单
日前,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在配合区市场监管局处理一起消费者食品投诉时,出面交涉的财务竟然紧张到手抖。
凭着敏锐的观察和丰富的经验,执法人员“嗅”出了猫腻——查!


执法人员现场搜集证据
很快,执法人员找到了抬头为“借款申请单(代借款凭证)”的多张单据,上面清楚记载着每一笔支付给上海多家大型商超的工作人员回扣数据。经梳理、汇总资金链,追查到多名收受回扣的商超主管人员以及包括本案当事人在内的三十多家行贿单位。

特殊的申请单
真相只有一个
经调查,当事人波力食品工业(昆山)有限公司自2013年1月起,为了获取更好的商品摆放位置,增加交易机会,按门店进货金额4%-10%的比例,账外给予家乐福、大润发、麦德龙、沃尔玛等大型商超工作人员回扣。经审计,当事人获利人民币1,838,622.23元。

波力食品工业(昆山)有限公司

超市货架上波力食品的摆位
严惩不贷!以正行风
当事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1993年)第八条之规定,构成商业贿赂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1993年)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对其处以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838,622.23元,罚款人民币100,000.00元的行政处罚。
此外,该系列案件中九家行贿单位受到了处罚,涉案人员九百余人,罚没款总计一千余万元,十二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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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报新媒体编辑部出品
来源/上海市场监管 上海法治报
编辑/裴莹
监制/何永鹏 田珍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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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置顶LQJ
app,banner卖广告的位置算贿赂吗
3
作者
商业贿赂是一种职权职务性利益交换行为,指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争取交易机会,暗中给予交易对方有关人员和能够影响交易的其他相关人员以财物或其他好处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贿赂的一种形式,但又不同于其他贿赂形式。
14
小李
这种事情不是很多的吗?
13
Yuan
190万 这得卖多少海苔回本🌚🌚
11
Lee
多少年的行业潜规则了
10
云淡风轻
在各行业属于见怪不怪了
7
皓
没想到,还会因为食品的摆放位置而被罚款。为了销售量,商家努力到极致。 可惜,物极必反。
3
马鸿建
这是账务问题,不是销售问题
2
李先生
真是呵呵,全国的超市都是如此,全国的食品行业都是如此,背后真实原因有灵通人士知道不?
1
Ms.R
孩子都喜欢买时光海苔,抢好位置也没用啊。
1
强
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敬天爱人。
得不偿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