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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眼癌”女童小凤雅去世15个月 家人起诉作家陈岚名誉权纠纷案14日开庭

作者:管理员来源:刘江浏览量:1257发布日期:2019-8-13

河南“眼癌”女童小凤雅去世15个月 家人起诉作家陈岚名誉权纠纷案14日开庭

封面新闻

2019-08-09 17:23

封面新闻记者 陈彦霏

8月8日上午,封面新闻记者从王凤雅代理律师处了解到,王凤雅家属起诉作家陈岚名誉权纠纷一案,将于2019年8月14日上午9时在上海闵行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9日,王凤雅家属确认这一消息,这是“小凤雅事件”的最新进展。

据了解,此次法律纠纷产生于一起“诈捐分波”。

2017年,王凤雅不幸患上一眼部癌症,因家庭无法承担巨额治疗费用,王凤雅父母通过网络募捐平台向社会求助,并得到了网友的慷慨相助。

2018年3月,有爱心人士曝料称,王凤雅的父母将善款提现后,并未用于救治王凤雅。4月9日,微博“大V”作家陈岚依据志愿者提供信息,在微博上发布了“实名报警”的文章。文章称,“3岁女婴王凤雅疑似被亲生父母虐待致死,其父母多次利用孩子的惨况,在水滴筹、火山小视频、快手上公开募款……”

                                                                                                            法院传票

随后,某自媒体跟进发布的文章《王凤雅小朋友之死》称,王凤雅父母用募得的15万善款带着儿子去北京治疗兔唇,却放任女儿的眼病不断恶化。这个版本经网络传播后,小凤雅的遭遇引起了社会的极大关注,网友纷纷指责王凤雅的父母涉嫌诈捐。

2018年5月25日,当地警方表示不存在诈捐行为,当天,在太康县张集镇民政所、水滴筹、媒体等人员的陪同下,王太友将所筹款项剩余的1301元善款交到了太康县慈善会。

2018年9月,王太友、杨美芹将陈岚告上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陈岚在河南、上海等多家报纸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恢复名誉,在其实名微博上置顶道歉声明两个月;赔偿经济损失8万元、医疗损失3130元、精神损失费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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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王婉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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