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食店买到6瓶假茅台,消委会“帮忙”维权终获退赔7万元
副食店买到6瓶假茅台,消委会“帮忙”维权终获退赔7万元
徐伟竞 刘文新 中国消费者报 昨天

商家卖了1万元假茅台被投诉
经消委会调解同意退赔共7万
不甘心 要反悔
消委会支持消费者告上法院
绕了一圈 法院给调解了
最后除了7万还要多“赔”2000多元

故事还得从两个多月前说起。6月2日,消费者胡先生在重庆市璧山区珑鑫副食店,以每瓶1800元的价格购买了6瓶53度的“新飞天”茅台酒,他通过微信将10800元货款转给了珑鑫副食店负责人廖某,廖某出具了一份“送货单”,上面标注了每瓶茅台酒的货号及规格,并加盖廖某本人的“发票专用章”。

6月3日,胡先生无意中发现,这6瓶茅台酒的外包装封口没有防伪芯片,与他之前从专卖店购买的同款茅台酒的外包装不一致,怀疑买到了冒牌货,便向璧山区消委会投诉,要求珑鑫副食店依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的规定,按货款的10倍予以赔偿。

璧山区消委会非常重视,立即展开调查。珑鑫副食店负责人廖某提交了一份编码为渝酒商NO20180428的《重庆市酒类流通溯源信息凭证》,以此证明这6瓶茅台酒是他2018年6月10日从璧山区吉丰食品经营部购进的。

吉丰食品经营部负责人邓某向璧山区消委会承认,这6瓶茅台酒是他批发销售给珑鑫副食店的,但他提供不出自己的“上家”,没有向璧山区消委会提交进货凭证。
为了辨别这6瓶茅台酒的真伪,璧山区消委会委托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鉴定。6月25日,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辨认(鉴定)结论:通过外观辨认(鉴定),送辨样品与我公司出厂产品外包装特征不符,非我公司生产,属假冒注册商标的产品。

7月4日,璧山区消委会在多次调解的基础上,再次组织消费者胡先生、珑鑫副食店负责人廖某、吉丰食品经营部负责人邓某进行调解,最终共同签署《消费争议解调协议书》,约定由吉丰食品经营部负责人邓某于7月14日之前,以转账方式支付消费者胡先生所退货款及赔偿金共计70000元。如果逾期没有支付,将每日按该款项的1%计算违约金。

7月5日,璧山区消委会将该投诉案件移交给璧山区市场监管局,区监管局对该经营部销售假酒的违法行为正式立案调查。
在调解协议约定的付款期限内,邓某并未将款项支付给胡先生。璧山区消委会支持胡先生通过诉讼渠道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胡先生于7月22日将珑鑫副食店负责人廖某、吉丰食品经营部负责人邓某诉至璧山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二被告继续履行《消费争议解调协议书》,并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8月21日上午,璧山区人民法院以简易程序开庭审理此案。主审法官询问原、被告双方是否同意调解。原、被告双方均表示接受法院调解,双方因此签署民事调解协议:该经营部于9月1日前,退还消费者货款10800元,支付赔偿金59200元,支付违约金2000元,并承担诉讼费845元。
有奖调查☟
为深入了解消费者对所购家电产品的售后服务满意度和需求情况,中国消费者报社推出系列家电售后服务调查。
参与调查即可
领红包!共1500份
先到先得
调查时间:2019年8月21日-8月22日
调查方式:不记名问卷
参与方式:点击下方“小程序链接”或关注中国消费者报微信,在“调查测评”菜单中打开小程序。
消费者调查测评中心洗衣机消费者售后服务满意度调查问卷 小程序
预告
还有4项小调查
每次都有红包可领
下一期调查时间是8月23日周五
请继续关注
↘
阅读
推荐
多收一元,判赔五百!这些超市小票有猫腻...
涉嫌非法!喝不醉研究院等多家“喝酒培训”组织被整治
15万元包裹被当垃圾销毁只赔300元?德邦快递回应
明年起,保健食品必须标注“不是药物”!这些宣传都是骗人的
中国消费者报新媒体编辑部出品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徐伟竞 刘文新
编辑/裴莹
监制/何永鹏 田珍祥

阅读 5486
在看20
精选留言
写留言
20
淡定从戎(rong)
干得漂亮,就得提高违法成本
11
改名的路上
卖假货不用坐牢?
11
About 海存
老婆你看,爱喝白酒可以发家致富……
8
多多
稍微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不会去这种副食店买个1800的茅台,况且还是几瓶,靠这种发家,佩服。
8
多多
有时候也不知道是真无意还是假无意
8
Raki
其实真正的是应该对生产假酒的进行巨额罚款才好,从根源上解决问题。
8
老诚
支持你。
6
青春_容颜
璧山好地方
6
A金航 别克 传祺 徐义
厉害,还有这情况
5
胡祖强
就是要这样搞,不然假货太多了,消费者伤不起呀
4
漂漂
大快人心
2
🍀 Wujun
看这就是懂法的必要性,胡先生买少了,应该买个100瓶,那才是赚。
指路人
对假货就要用法律武器,严厉打击
强
退一赔十,应该是退回10800,再赔偿108000,商家卖假冒伪劣商品,有没有罚款,停业整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