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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拟规定:防止在养老机构内兜售保健食品药品

作者:管理员来源:刘江浏览量:1145发布日期:2019-11-4

民政部拟规定:防止在养老机构内兜售保健食品药品

冷昊阳/@中国新闻网

2019-11-04 10:35

 


@中国新闻网 11月4日消息,日前,民政部组织起草了《养老机构基本服务安全规范(征求意见稿)》强制性国家标准,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该规范拟规定,养老机构应定期检查防止老年人误食过期、变质的食品和自备药品;不适合老年人食用的带入食品,应与相关第三方沟通后处理。此外,该征求意见稿还特别提出,应防止在养老机构内兜售保健食品、药品。
(本文原题为《民政部拟规定:防止在养老机构内兜售保健食品药品》)
责任编辑:周子静
澎湃新闻报料:4009-20-4009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关键词 >> 保健食品,养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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