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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电商平台“二选一”违法

作者:管理员来源:刘江浏览量:1186发布日期:2019-11-7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电商平台“二选一”违法

人民日报
11-05 18:58人民日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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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5日,市场监管总局在浙江省杭州市召开“规范网络经营活动行政指导座谈会”,召集京东、快手、美团、拼多多、苏宁、阿里巴巴、云集、唯品会、1药网等20多家平台企业参会,指出近期网络经营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网络集中促销活动中易发高发的问题,并对规范网络经营活动提出具体要求。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反垄断局、价监竞争局相关负责人及部分地方市场监管部门有关同志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介绍了网络市场监管主要工作情况,指出近期网络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突出问题:

一是平台竞争加剧,“二选一”问题突出,引发各方关注。互联网领域“二选一”“独家交易”行为是《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禁止的行为,同时也违反《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既破坏了公平竞争秩序,又损害了消费者权益。

二是平台把关不严,导致销售侵权假冒伪劣商品、不符合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商品、禁限售商品等违法行为频频出现,社会反响强烈。

三是网络药品销售存在乱象,网上无资质售药,非法销售进口药品,违规销售处方药、禁用药、假药等问题比较突出,舆论高度关注。

四是个人信息收集和保护等问题突出,网络交易活动中屡次出现个人信息被违规收集、利用以及泄露、窃取的事件。

五是网络集中促销活动中存在一些易发高发问题,主要包括:以虚假折扣误导消费者;促销活动中进行虚假宣传或发布违法广告;通过“刷单炒信”虚构自身商誉或以恶意评价损害其他经营者商誉;平台经营者通过合同格式条款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捆绑销售、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等;限制平台内经营者参加其他平台的促销活动,严重损害平台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等。

会议强调,网络市场的健康发展需要所有从业者的共同努力,需要大家共同遵循守法合规、公平竞争、权责相当的基本原则,严格遵守《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履行法定责任,绝不能不择手段博眼球、打擦边球,片面追求流量和销量。市场监管总局将继续密切关注相关行为,对各方反映强烈的“二选一”行为依法开展反垄断调查,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来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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