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个人手中采购药品 重庆桐君阁大药房被罚32万元
作者:管理员来源:刘江浏览量:1268发布日期:2018-5-18
从个人手中采购药品 重庆桐君阁大药房被罚32万元
2018-05-17 11:57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刘文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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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报重庆讯(记者刘文新)重庆桐君阁大药房江北区江云风一百七十八店(以下简称桐君阁大药房),因多次从没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个人手中采购药品对外销售,近日被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没收违法所得162710.9元,并罚款325421.8元。
2017年12月5日,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重庆市公安局经侦总队移交的案件线索,对桐君阁大药房进行调查。经查证,从2015年3月至2016年6月,桐君阁大药房先后多次从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个人张福林处采购药品对外销售,销售金额达到162710.9元。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为,桐君阁大药房从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个人处购进药品的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三十四条“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必须从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规定。
依据相关规定,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对桐君阁大药房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62710.9元、罚款325421.8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黄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