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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对屠宰、加工病死生猪等行为顶格处罚

作者:管理员来源:刘江浏览量:1096发布日期:2019-12-4

农业农村部:对屠宰、加工病死生猪等行为顶格处罚

2019年12月02日 18:1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参与互动

中新网12月2日电 据农业农村部网站消息,为保障元旦、春节期间肉品质量安全,日前,农业农村部启动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打击生猪私屠滥宰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专项行动要求,严查生猪定点屠宰企业非法屠宰行为,对屠宰、加工、经营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生猪的,对屠宰的生猪、生猪产品注水、注药或者注入其他物质或提供场所的,一律依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顶格处罚。


资料图为重庆一农贸市场内的商家挂满充足的猪肉。中新社记者 陈超 摄

专项行动要求,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在官方网站显著位置公布私屠滥宰问题举报电话,认真核实举报线索。要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时间排查和巡查力度,严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结合公安机关开展打击食品药品农资环境犯罪“昆仑”行动,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动执法,出重拳、用重典,严厉打击非法收购、贩卖、屠宰病死猪,私屠滥宰,加工制售病死猪肉制品等违法犯罪行为,保障生猪产品质量安全。

专项行动强调,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督促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切实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务必严查生猪定点屠宰企业非法屠宰行为,对屠宰、加工、经营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生猪的,对屠宰的生猪、生猪产品注水、注药或者注入其他物质或提供场所的,一律依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顶格处罚,取消定点屠宰资格,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李玉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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