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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家卖假酒遭买家“反杀”:1万8买的酒获赔18万

作者:管理员来源:刘江浏览量:1394发布日期:2019-12-20


卖家卖假酒遭买家“反杀”:1万8买的酒获赔18万

12-11 07:21

这几天,遵义市梁某的经历,在当地受到关注:

因售卖假酒被顾客识破,后者不露声色又买下一批假酒,对梁某进行“反杀”。近日,当地法院判决:梁某判决赔偿购买者18万元

 

今年5月3日,市民袁某到遵义市红花岗区市场部门投诉称,他在辖区某餐馆老板丈夫梁某买到了假酒,要求进行处理。“我早就怀疑这家他卖假酒了。”袁某说。

袁某称,去年底,他在这家餐馆吃饭时,要了一瓶该品牌的白酒,发现售价低于市场,口感也不错。此后,他便从餐馆老板的丈夫梁某处,以每瓶150元的价格,买了不少该品牌的白酒。

今年4月26日,袁某在已累计购买120瓶后,发现梁某卖给他的酒可能是假酒。

 

“这个牌子的白酒,当时市场价都在200元以上了,他还卖150元,这不合情理。”袁某说,但促使他确定举报的原因,是觉得梁某不地道,“老熟人了,还拿假酒来坑我”。

于是,袁某于4月30日通过微信联系,再次向梁某购买120瓶该品牌白酒,并支付货款18000元。5月3日,袁某前往餐馆,后者拿出119瓶酒后,他便直奔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据了解,市场监管门随后前往现场,查扣这批涉案白酒。加上袁某送往市场监管部门的白酒,涉案共有175瓶。其中,119瓶为5月3日出货,其余为之前购买但未喝完的,均标称为贵州茅台集团某系列酒。

两天后,经贵州茅台集团相关机构人员鉴定确认,这批涉案白酒与公司产品包装不符,属假冒注册商标产品。之后,市场监管部门在对梁某做出处罚的同时,组织双方进行了协商,但因分歧太大,未能达成协议。

据了解,袁某随后向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按《食品安全法》中“假一赔十”的规定,判决梁某赔偿自己30多万元。但梁某认为,自己不喝酒,不知是假酒,因此没有售假故意,且应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假一罚三”的规定。

近日,法院在开庭审理后,认定了梁某售卖假酒的行为。但袁某最后购买的这批酒,属故意购买举证,且还没完成交易就被查获,因此不支持最后的120瓶酒赔偿要求。

不过,梁某售卖假酒的行为,确实对袁某权益造成了伤害。据此,法院依照《消费者权益法》、《食品安全法》规定,对袁某之前购买的120瓶,法院予以确认,并判梁某退还总计35850元货款的同时,再赔偿18万元。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黄黔华 | 编辑:石婷 | 审校:冷兵 | 签发: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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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贵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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