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13980619315
成都刘江宏展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您的位置:首页 > 成功案例
成功案例

制售劣质眼贴 重庆一科技公司被判罚50万元

作者:管理员来源:刘江浏览量:1429发布日期:2018-5-30

制售劣质眼贴 重庆一科技公司被判罚50万元

2018-05-29 15:45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刘文新

微信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重庆讯(记者 刘文新)重庆舒极光学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质眼贴,近日被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处罚金50万元。该公司老板、被告人刘某、尹某等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三年不等的刑罚,各并处3万元至20万元不等的罚金。

2014年1月,刘某与尹某合伙成立了重庆舒极光学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业务是眼镜销售。当时,用于缓解视觉疲劳的眼贴逐渐成为市场新宠。刘某等人决定把眼贴纳入经营范围,并让尹某、杨某某外出考察眼贴市场。

同年2月,尹某认识了河南郑州的一家医药科技公司销售人员“王经理”(另案处理)。对方声称可以为重庆舒极光学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贴牌的眼贴,相关批号也可以沿用。尹某在网上查询了对方提供的保健品批准文号,但并没有查到。“王经理”解释该批号是地方批号。尹某明知不妥,但并未进一步核实。

刘某决定委托这家公司生产“今立见闪亮眼保健贴”,同时找到重庆本地一家印刷厂,印制了“今立见”眼贴的外包装和宣传资料,并自行打上“产品批号”和“生产日期”。

“今立见”宣传资料宣称,眼贴贴在眼睛上,能预防眼睛干涩,缓解视觉疲劳,适用于近视等。而实际上,2015年底,该公司发现有消费者在使用这款“眼贴”后有过敏现象。

据公司员工周某某交代,一袋“今立见”眼贴的成本只有0.45元,一盒(30袋)打上公司包装后的成本16元,但其售价高达186元。外包装上注明有药物疗效,而后发往该公司各地直营店和加盟店销售。

2016年11月16日,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现“今立见”眼贴产品批号存在问题。调查后认定,“今立见”眼贴标有明示预防疾病、治疗功能或药用疗效的内容,具有药品的主要基本特征,应按假药论处。

经查证,2014年至2017年期间,重庆舒极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委托生产了30多万袋“今立见”眼贴。重庆江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江北区法院近日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游婕

 

更多媒体报道
友情链接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望江路1号 联系电话:13980619315 QQ号码:3443374264 微博:刘江说法 本公司法律顾问单位:四川 北京 广州3家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成都刘江宏展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备案号:蜀ICP备1704392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