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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曝光9起药品和保健食品违法广告

作者:管理员来源:刘江浏览量:1411发布日期:2018-6-3

安徽曝光9起药品和保健食品违法广告

2018-05-31 14:57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徐琪琪 洪敬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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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报合肥讯(徐琪琪 记者洪敬谱)日前,安徽省食药监局发布了今年第3期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公告,曝光9起近期在部分媒体刊播的违法广告。

据了解,3起药品违法广告分别是:青海省格拉丹东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二十五味驴血丸,国药准字Z63020186;云南普洱丹州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普洱降压袋泡茶,国药准字Z53020203;楚雄老拨云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拨云眼膏。6起保健食品违法广告分别是:天津药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利科康奇牌康奇胶囊,卫食健字(2001)第0223号;广州市美笛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康富丽牌洋参淫羊藿软胶囊,国食健字G20120538;广东太阳神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太阳神易缓舒软胶囊,卫食健字(2001)第0260号;北京世纪合辉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合辉牌氨糖软骨素钙片(葡萄味),国食健字G20110623;济南三株福尔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三株牌古松泰胶囊;北京健都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润通胶囊。上述违法广告,有的含有表示产品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有的利用学术机构、医疗机构以及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有的夸大保健食品功效、扩大适宜人群范围。

安徽省食药监局已将违法广告移送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并要求各地食药监管部门加大对相关产品的监督检查力度。同时,该局提醒消费者,在医师指导下通过合法渠道购买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以免造成伤害,对怀疑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应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

责任编辑:边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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