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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公布第三批疫情防控期间违法典型案件

作者:管理员来源:刘江浏览量:1194发布日期:2020-2-3

河北省公布第三批疫情防控期间违法典型案件

2020-02-02 08:14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李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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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报石家庄讯(记者李建)1月31日,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疫情防控期间第三批哄抬物价、未明码标价、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典型案件。

承德市双桥区百姓平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哄抬价格案

根据群众举报,承德市双桥区市场监管局对双桥区百姓平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所属药店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公司所属7家药店存在利用非法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违法行为。承德市双桥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百姓平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开展立案调查,罚款30万元。

平乡县立钊超市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案

根据群众举报,平乡县市场监管局对平乡县立钊超市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超市销售的部分商品未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平乡县市场监管局立即责令当事人改正,并依法对该超市处以2000元罚款。

行唐县上碑大药房涉嫌销售“三无”产品案

根据群众举报,行唐县市场监管局对行唐县上碑大药房开展现场检查。经查,该药房销售的口罩无法提供进货凭证,属“三无”产品。行唐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药房存在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罚款。

肥乡区春天药房涉嫌哄抬物价案

肥乡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巡查时发现,肥乡区春天药房将0.98元/瓶购进的84消毒液,以6元/瓶对外销售。该行为涉嫌构成哄抬物价违法行为。对此,肥乡区市场监管局责令药房停业整顿,开展立案调查。

内丘县顺康大药房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案

内丘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内丘县顺康大药房销售的部分药品未按规定明码标价。内丘县市场监管局立即责令当事人改正,并依法对该药房处以1000元罚款。

责任编辑:覃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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