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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公布第三批疫情防控期间查办的典型案件

作者:管理员来源:刘江浏览量:1191发布日期:2020-2-11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公布第三批疫情防控期间查办的典型案件

2020-02-11 13:14:3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以来,贵州省市场监管部门快速响应,立即行动,以最严要求最有力措施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全面开展价格监管,保障口罩、防疫药品、食品等价格稳定,持续强化市场监管,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了一批哄抬物价、违法销售防疫用品、违法销售食品的案件。并向社会公布了两批典型案例,现将第三批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

1月23日至26日,贵州省市场监管部门不断接到举报,称贵州侗润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下属多家药店哄抬口罩价格,贵阳市市场监管局对该公司下属药店进行了检查。经查,1月23日,该公司收到贵阳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告诫函时,曾明确承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绝不哄抬价格。但1月23日至26日期间,该公司要求其下属药店统一大幅提高口罩价格,将购进价格为12.8元/个的医用防护口罩,哄抬至49元/个的价格销售,超出进价近3倍。当事人涉嫌哄抬物价,且情节恶劣,依据《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处罚规定》,拟对其处180万元罚款。

案例二

2020年1月24日下午,黔南自治州都匀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贵州黔南州百姓人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裤裆街分店、庆云宫分店进行检查,发现其销售的“N95口罩”已过期。执法人员随即展开深入调查,在该公司开发区仓库查获大量过期的“飞翔牌”N95防护口罩,立即采取强制措施,查封10263个,扣押2686个,并责令该公司立即召回已售出的过期口罩。同时,都匀市市场监管局对该公司进行立案调查。经查,该公司于2020年1月22日购进生产日期分别为2016年1月8日、3月8日、8月8日、10月8日的随弃式N95“飞翔牌”防护口罩20700个,口罩标识标注有效期为3年,该公司购进时该批口罩已过有效期。2020年1月24日,该公司将上述口罩配送至其下属21家连锁门店和1家个体药店,以22元/个的价格进行销售。该公司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销售失销防护口罩,情节恶劣,依据《产品质量法》,拟对其作出没收失效口罩、没收违法所得、按最高额度顶格处罚,罚没合计92万余元。

(供稿:贵州省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 车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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