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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检察 | 刑法第341条第1款“情节严重”标准探析
刑事检察|刑法第341条第1款“情节严重”标准探析 徐建军隋莉莉中国检察官3天前 刑法第341条第1款“情节严重”标准探析 徐建军 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检察院三级高级检察官 隋莉莉 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摘要:“情节严重”是危害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犯罪的法定量刑情节,但现行“情节严重”的认定与罪刑法定原则不符,相关司法解释和文件之间不协调,处理个案时存在现实障碍,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对该类犯罪打击的力度和精准度。建议制定专门的关于危害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犯罪的司法解释,采用数量作为“情节严重”的评价标准,增强评价标准的明确性和量刑的可操作性及规范性。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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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江
06/26 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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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自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七十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月22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21年1月2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7年9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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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江
06/26 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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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可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标题: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认可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的公告 索引号:2021-1623131368291 主题分类:通知;公示公告 文号:公告2021年17号 所属机构: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 成文日期:2021年05月25日 发布日期:2021年06月08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公告 2021年17号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 《认可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的公告 现发布修订后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认可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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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江
06/23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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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有关事项的公告
标题:国务院食品安全办教育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管局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有关事项的公告 索引号:2021-1624261279928 主题分类:公示公告 文号:2021年第20号 所属机构:食品安全协调司 成文日期:2021年06月11日 发布日期:2021年06月21日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教育部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国管局关于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1年第2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以下简称反食品浪费法)已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通过,自公布之日(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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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2
刘江
06/23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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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8-08-1608:31来源: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 【字号:大中小】 打印 第一条为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保证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通过第三方平台和自建网站提供餐饮服务的餐饮服务提供者(以下简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利用互联网提供餐饮服务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指导全国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并组织开展网络餐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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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3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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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食品安全法》中的“瑕疵”与“赔偿”问题
浅析《食品安全法》中的“瑕疵”与“赔偿”问题 市场监管半月沙龙 发布时间:06-15 09:21 中国工商出版社市场监管理半月沙龙 现在一些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常常反映该产品标签标识存在问题或“瑕疵”而要求“赔偿”。那么究竟哪些“瑕疵”可以要求“赔偿”,哪些“瑕疵”可以“不赔偿”呢?笔者谈一下自己的认识和理解。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下罚款。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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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江
06/17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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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公安机关就涉嫌刑事犯罪立案侦查并不是人民法院裁定驳回民事案件中原告起诉的充分条件
最高院:公安机关就涉嫌刑事犯罪立案侦查并不是人民法院裁定驳回民事案件中原告起诉的充分条件 2021-06-0715:10·内蒙古高院 【裁判要旨】公安机关就涉嫌刑事犯罪立案侦查并不是人民法院裁定驳回民事案件原告起诉的充分条件。合同一方就案涉合同向公安机关报案后,公安机关虽然已经立案侦查,但是并没有就所立刑事案件“说明理由附有关材料函告受理该案的人民法院”,受诉法院也没有在审查中发现本案件涉嫌经济犯罪的证据而得出确有经济犯罪嫌疑的结论。故民事案件并不具备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的法定条件。原审法院仅以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为由,认定本案与刑事案件属于同一法律关系,裁定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驳回原告起诉,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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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江
06/07 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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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最高检发布第二十四批指导性案例
严禁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最高检发布第二十四批指导性案例 刑事正义2020-12-22 12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以“涉非公经济立案监督”为主题发布第二十四批指导性案例,指导全国检察机关加大刑事立案监督办案力度,依法保护非公企业合法权益。 此次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共4件,分别为许某某、包某某串通投标立案监督案,温某某合同诈骗立案监督案,上海甲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吕某拒不执行判决立案监督案,丁某某、林某某等人假冒注册商标立案监督案。 最高检第十检察厅厅长徐向春介绍,2019年7月至今年3月,最高检部署开展了涉非公经济案件立案监督专项活动,专门解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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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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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血护权三十载 丹心守护千万家——记消费者权益守护者刘江
中食融媒体 铁血护权三十载丹心守护千万家——记消费者权益守护者刘江 05-1214:48 三十载风雨兼程,三十年初心如磐。在我国消费维权漫漫征途中,总有一道执着前行的背影,踏遍市井街巷,奔走南北大地,以法律为铠甲,以良知为初心,以坚守为脚步,深耕民间打假维权一线近三十春秋。从早年线下整治假药游医乱象,到如今直面线上直播售假暗流,从小微商铺到行业巨头,他以一介凡人之躯,怀赤子护民之心,在岁月长河里步履未歇、风骨不改。他就是刘江,原名黄勇,被誉为“成都打假第一人”“民间维权铁血斗士”,以半生热血与执着,为万千百姓筑牢消费安全的坚实屏障。 初心启程:以孤勇赴使命,为民生破乱象 1965年,刘
陈瑞华:要想防止冤假错案,法院得有说“不”的能力
陈瑞华:要想防止冤假错案,法院得有说“不”的能力 陈瑞华法度研究院2023-01-1818:31发表于四川 来源|微信公号“北大法律信息网” 原题|避免冤假错案,法律人能做些什么? 作者|陈瑞华(北京大学法学教授) 很多重大案件,尤其是命案,一旦发生必然引起党委、政府的重视,舆论也高度关注。法院很容易迁就当地的党委、政府,迁就当地的民众、公共舆论,以及被害人家属情绪。所以即便发现是冤假错案,肯定也不敢宣告无罪,因为承受不了这样的代价。 民众权利意识的觉醒,使得中国治理冤假错案迎来了历史上的最好时机;关键在于约束公权力,积极推进制度改革。 15年前的2000年夏天,北京大
敲诈勒索罪,快被玩坏的罪名——索要合同款项或者收取精神赔偿的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罪,快被玩坏的罪名——索要合同款项或者收取精神赔偿的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原创黄应生法治应生2022-12-2823:44发表于北京 由于曾参与敲诈勒索罪立法与司法解释的缘故,对这个罪名总会多关注一点,近年来,这个罪名不断被滥用,快又被玩坏了。但今天一则新闻,看完为之一震,还是有不少法院能够守住底线的,比如对于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索要合同款项行为,坚决不认定为敲诈勒索罪! 一、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索要合同款项的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今天,澎湃新闻报道,包工头易真武“偷拍张家慧打麻将”敲诈案一审宣判:被告人无罪!详见《包工头“偷拍张家慧打麻将”被指控敲诈勒索,羁押1325天后宣判无罪
直播售假屡打不绝,平台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直播售假屡打不绝,平台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北京日报客户端 鲍南 2022-12-2922:30 浏览量5.0万 直播带货如今已成为网购不可或缺的销售形式,但售假问题却一直如影随形。仅今年“双十一”期间,消费者的相关投诉就多达50多万条。 真实感、贴近感是直播电商风靡的重要原因,但看上去距离再近终究隔着屏幕,大量不法分子便打起了直播带货的主意。其中固定套路也很多,比如,在推销产品时,常常用“全部是内部渠道弄到的货,要是假货我还用那么麻烦吗?”“费力搞到货别人却不领情,这种心情你懂吗?”等话术营造货源来之不易的感觉;比如,在鼓动消费者下单时,常常会使用“一共30单就上一分钟”“这个价格就上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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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解释 || 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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