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13980619315
成都刘江宏展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刘江说法网
www.liujiang315.com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刑事申诉
成功案例
最新动向
新闻报道
热点关注
图片报道
行业动态
媒体报道
曝光台
法律法规
投诉留言
联系我们
您的位置:
首页
>
热点关注
热点关注
发布日期:
连罗永浩都被骗了,你还能找到真的皮尔·卡丹吗?
连罗永浩都被骗了,你还能找到真的皮尔·卡丹吗?“‘卡丹’到处有,‘狐狸’满山走;‘老爷’被偷车,‘鳄鱼’全国游;‘金利来’,愁!愁!愁!”文|周取编辑|金汤运营|一凡2020年末,头部主播们接连翻车。先是快手“一哥”辛巴败于假燕窝事件,之后,抖音“一哥”罗永浩又起风波,卖了假羊毛衫。相比辛巴的**反应是在直播间放狠话,罗永浩道歉经验更丰富。事件被爆出后,罗永浩团队宣布11月28日销售的羊毛衫
浏览详细信息
1444
刘江
12/28 00:12
发布日期:
列入“黑名单”等信用措施运用须严格依法依规
列入“黑名单”等信用措施运用须严格依法依规2020年12月25日21:17新华网新浪财经APP缩小字体放大字体收藏微博微信分享4股市瞬息万变,投资难以决策?来#A股参谋部#超话聊一聊,[点击进入超话]原标题:列入“黑名单”等信用措施运用须严格依法依规新华社北京12月25日电(记者戴小河、申铖)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25日表示,所有信用措施的运用,包括纳入信用记录、列入“黑名单”等,都要有党中央、国务院文件为依据,或者有国家层面和地方有立法权的机构出台的法律法规作为依据,严格依法依规。连维良在当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
浏览详细信息
1179
刘江
12/28 00:12
发布日期:
《电子商务消费者保护建议准则》发布倡议提高电子商务消费者保护水平
《电子商务消费者保护建议准则》发布倡议提高电子商务消费者保护水平《3.15学雷锋做公益抗疫事例》中国法学会消法研究会抗疫奖字(2020-12-26)493号《电子商务消费者保护建议准则》发布倡议提高电子商务消费者保护水平12月19日,在北京大学电子商务法研究中心年会“电子商务领域的消费者保护:进展与问题”论坛上,由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3·15电商消保论坛、中国行为法学会新闻舆论监督研究专业委员会、北京大学电子商务法研究中心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消费者保护法研究中心,联合发布了《电子商务消费者保护建议准则》(以下简称“电商消保准则&rd
浏览详细信息
1128
刘江
12/28 00:12
发布日期:
马上评|工伤赔180万律师费90万:争议别止于收费违规
马上评|工伤赔180万律师费90万:争议别止于收费违规澎湃特约评论员刘昌松2020-12-2709:46来源:澎湃新闻《工人日报》以“工伤获赔180万律师费90万”为题,报道了广州市律师涉嫌违反规定收取费用的有关情况。广州司法局对此做出回应:广州市司法局高度重视,依照律师管理的相关规定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已经依法依规启动调查程序。如查实存在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广州市司法局将严格依照《律师法》和相关法规规章、律师行业规范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获赔180万元律师费90万元”,说明律师费占到了当事人最终获赔额的50%,这是否一定涉嫌违规呢?本案的工伤发生
浏览详细信息
1156
刘江
12/28 00:12
发布日期:
致力公平竞争 服务改革发展
致力公平竞争服务改革发展《中国反垄断执法年度报告(二〇一九)》发布2020年12月26日05:06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分享到:编者按: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竞争政策和反垄断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反垄断执法,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局编撰了《中国反垄断执法年度报告(2019)》。目前,年度报告已编撰完成,现正式发布,并将报告综述摘登如下。强基固本,着力建立与统一执法相适应的制度规则体系机构改革实现反垄断统一执法,掀开中国反垄断事业新的历史篇章。统一执法,需要建立统一的工作制度规则,塑造统一的执法理念
浏览详细信息
1135
刘江
12/27 00:12
发布日期:
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12至14周岁未成年人故意杀人等犯罪要负刑责
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12至14周岁未成年人故意杀人等犯罪要负刑责2020年12月26日17:04来源:新华社分享到: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6日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其中规定,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责编:白宇)人民日报
浏览详细信息
1182
刘江
12/27 00:12
发布日期:
“网红”不是食品的“免检标志”
“网红”不是食品的“免检标志”2020-12-2508:43:04来源:广州日报关注新华网微信微博Qzone冬已至,火锅起。冬日里,没有什么比一顿热气腾腾的火锅更能驱逐寒意了。近年来,网红火锅店走俏,同时网红食品对食材安全不严谨的“老毛病”也开始发作。近日,在某网红火锅店在被检出禁用兽药后,又被通报其食材牛蛙中含有禁止使用的药物呋喃西林代谢物。据了解,该残留药物能破坏人的造血系统,且无特效药物治疗。当前的网红火锅店,不仅食材种类繁多,大众小众应有尽有,而且还有众口可调的锅底佐料。总有一款,能牵动你的胃。同时,在社交媒体的推
浏览详细信息
1160
刘江
12/27 00:12
发布日期:
世卫组织:全球累计新冠确诊病例达78194947例
世卫组织:全球累计新冠确诊病例达78194947例2020-12-2603:22:29来源:新华网关注新华网微信微博Qzone新华社日内瓦12月25日电(记者刘曲)世界卫生组织25日公布的**数据显示,全球累计新冠确诊病例达78194947例。世卫组织网站**数据显示,截至欧洲中部时间25日16时54分(北京时间23时54分),全球确诊病例较前一日增加655041例,达到78194947例;死亡病例增加11654例,达到1736752例。【纠错】责任编辑:马俊卿
浏览详细信息
1143
刘江
12/27 00:12
上一页
1
...
71
72
73
...
723
下一页
共 723 页,到第
页
更多
媒体报道
铁血护权三十载 丹心守护千万家——记消费者权益守护者刘江
中食融媒体 铁血护权三十载丹心守护千万家——记消费者权益守护者刘江 05-1214:48 三十载风雨兼程,三十年初心如磐。在我国消费维权漫漫征途中,总有一道执着前行的背影,踏遍市井街巷,奔走南北大地,以法律为铠甲,以良知为初心,以坚守为脚步,深耕民间打假维权一线近三十春秋。从早年线下整治假药游医乱象,到如今直面线上直播售假暗流,从小微商铺到行业巨头,他以一介凡人之躯,怀赤子护民之心,在岁月长河里步履未歇、风骨不改。他就是刘江,原名黄勇,被誉为“成都打假第一人”“民间维权铁血斗士”,以半生热血与执着,为万千百姓筑牢消费安全的坚实屏障。 初心启程:以孤勇赴使命,为民生破乱象 1965年,刘
陈瑞华:要想防止冤假错案,法院得有说“不”的能力
陈瑞华:要想防止冤假错案,法院得有说“不”的能力 陈瑞华法度研究院2023-01-1818:31发表于四川 来源|微信公号“北大法律信息网” 原题|避免冤假错案,法律人能做些什么? 作者|陈瑞华(北京大学法学教授) 很多重大案件,尤其是命案,一旦发生必然引起党委、政府的重视,舆论也高度关注。法院很容易迁就当地的党委、政府,迁就当地的民众、公共舆论,以及被害人家属情绪。所以即便发现是冤假错案,肯定也不敢宣告无罪,因为承受不了这样的代价。 民众权利意识的觉醒,使得中国治理冤假错案迎来了历史上的最好时机;关键在于约束公权力,积极推进制度改革。 15年前的2000年夏天,北京大
敲诈勒索罪,快被玩坏的罪名——索要合同款项或者收取精神赔偿的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罪,快被玩坏的罪名——索要合同款项或者收取精神赔偿的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原创黄应生法治应生2022-12-2823:44发表于北京 由于曾参与敲诈勒索罪立法与司法解释的缘故,对这个罪名总会多关注一点,近年来,这个罪名不断被滥用,快又被玩坏了。但今天一则新闻,看完为之一震,还是有不少法院能够守住底线的,比如对于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索要合同款项行为,坚决不认定为敲诈勒索罪! 一、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索要合同款项的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今天,澎湃新闻报道,包工头易真武“偷拍张家慧打麻将”敲诈案一审宣判:被告人无罪!详见《包工头“偷拍张家慧打麻将”被指控敲诈勒索,羁押1325天后宣判无罪
直播售假屡打不绝,平台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直播售假屡打不绝,平台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北京日报客户端 鲍南 2022-12-2922:30 浏览量5.0万 直播带货如今已成为网购不可或缺的销售形式,但售假问题却一直如影随形。仅今年“双十一”期间,消费者的相关投诉就多达50多万条。 真实感、贴近感是直播电商风靡的重要原因,但看上去距离再近终究隔着屏幕,大量不法分子便打起了直播带货的主意。其中固定套路也很多,比如,在推销产品时,常常用“全部是内部渠道弄到的货,要是假货我还用那么麻烦吗?”“费力搞到货别人却不领情,这种心情你懂吗?”等话术营造货源来之不易的感觉;比如,在鼓动消费者下单时,常常会使用“一共30单就上一分钟”“这个价格就上这
更多
法律法规
发布日期:
李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发布日期:
两高解释 || 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发布日期: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
发布日期: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立案标准
发布日期:
两高《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发布日期: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
卫生健康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发布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友情链接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望江路1号 联系电话:13980619315 QQ号码:3443374264
微博:刘江说法
本公司法律顾问单位:四川 北京 广州3家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成都刘江宏展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成都网站建设
备案号:蜀ICP备17043923号-1
电话:13980619315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