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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双11消费提示 避开消费陷阱 维护自身权益
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双11消费提示避开消费陷阱维护自身权益 2021-11-0518:06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作者:任震宇分享到: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任震宇)11月4日,中国消费者协会结合近几年双11消费维权舆情及消费者的投诉情况,梳理出六点事项,提醒消费者在“剁手”时注意,避开消费陷阱,维护自身权益。 ●不可迷信“价格优势” 双11期间,线上线下市场笼罩在“巨惠特卖”“全年最低”“限时抢购”“爆款秒杀”等宣传迷雾当中,给消费者以“买到就是赚到”的心理暗示。但全国消费者组织多年的价格监测和消费者投诉结果显示,一些商家双11促销价格未必真实惠,有的商家使用的是“先涨后降”套路,有的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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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8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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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公布第三批违法违规商业宣传炒作广告典型案例
广东公布第三批违法违规商业宣传炒作广告典型案例 2021-11-0121:57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作者:李青山陈晓莹分享到: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陈晓莹记者李青山)近日,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公布第三批违法违规商业宣传炒作广告典型案例,17起违法广告案件中有6起关于教育培训。据了解,广东省市场监管局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强化广告导向监管,持续组织全省系统开展“护苗助老”“铁拳行动”等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教育培训、医疗美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民生领域违法广告,今年以来,该局已查处违法广告案件3007宗,罚没金额5640.76万元。 东莞市晋递商贸有限公司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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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4 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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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公布第四批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典型案例
山东公布第四批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典型案例 2021-11-0222:01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作者:尹训银分享到: 中国消费者报济南讯(记者尹训银)为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山东省市场监管局联合有关部门在全省组织开展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严厉查处农村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案件,切实规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努力增强人民群众食品安全获得感、满意度。11月1日,该局公布了第四批典型案例。 东营市利津县曼天雨综合超市经营无标签风干鸡案。东营市利津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曼天雨综合超市销售的4包预包装风干鸡(每包一只)无标签,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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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4 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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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通报18例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
福建通报18例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 2021-11-0222:04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作者:张文章分享到: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张文章)今年以来,福建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以专项整治为抓手,严厉打击涉及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医疗服务以及房地产、金融理财、教育培训等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财产安全和切身利益等重点领域虚假违法广告行为,查处了一批重点领域广告案件,有效规范了全省广告市场秩序。11月2日,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了第三批重点领域广告的18个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希望广大经营者引以为戒。 2家培训机构发布教育培训违法广告被罚 闽侯县青口艺时代教育培训学校在其学校大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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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4 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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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加强对不合格化妆品追踪溯源,加大处罚力度
国家药监局:加强对不合格化妆品追踪溯源,加大处罚力度 2021-10-2617:53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作者:庞建新分享到: 中国消费者报讯(记者庞建新)抽检是上市后监管的重要手段,核查处置监督抽检不合格化妆品对整顿化妆品市场秩序、保障公众用妆安全至关重要。10月22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工作要加强现场调查取证、加强产品追踪溯源、加大对生产经营者的处罚力度、及时规范上报核查处置信息。 《通知》指出,在加强对不合格产品的现场调查取证方面,凡监督抽检不合格的产品,其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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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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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进先: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坚决支持打假!
张进先: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坚决支持打假! 张进先: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坚决支持打假! 2021年10月21日,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联合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法治研究会、对外经贸大学消法研究中心举办第六届3.15打假论坛——贯彻《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座谈会在京举办。 参与起草制定食品药品纠纷司法解释的——最高人民法院原院高级法官张进先也应邀参会发言。以下是张进先法官讲话的文字(摘录)。 首先感谢河山会长的邀请……会议主办方选的的这个论坛会的题目是有奖举报制度,是非常好的。就是把这个有奖举报制度能够制定好,落实好是非常重要的,从制度上能为举报人能够得到保护而且能够得到好处,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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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江
10/30 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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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向标|严格标签标示、突出警示用语,固体饮料冒充特医食品难了
风向标|严格标签标示、突出警示用语,固体饮料冒充特医食品难了 食品安全风向标昨天 关注「食品安全风向标」食品资讯早知道 1 严格标签标示、突出警示用语,固体饮料冒充特医食品难了 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公布《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注册审评流程、不予许可情形、严格标签标示要求等内容进一步完善。据业内人士分析,征求意见稿对临床急需、罕见病类别等特医食品具有更强的政策倾向性,医药企业凭借研发实力和行业资源,与乳企相比将更具竞争力。而“突出特医食品标示特点和警示用语,警示消费者须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的指导下使用”,意在帮助消费者清晰选择特医食品,杜绝固体饮料冒充特医食品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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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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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在即,中消协提示:未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不得推送商业信息
《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在即,中消协提示:未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不得推送商业信息 2021-10-2818:35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作者:任震宇分享到: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任震宇)近年来,中国消费者协会在开展消费维权工作中发现,消费者反映比较突出的个人信息问题主要集中在手机APP过度索权、消费者个人信息被泄露、非法推送商业信息、“大数据杀熟”以及敏感个人信息的非法处理等方面。 11月1日,《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实施,这是一部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专门法律,与《民法典》《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共同编织成一张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网”。中消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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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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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血护权三十载 丹心守护千万家——记消费者权益守护者刘江
中食融媒体 铁血护权三十载丹心守护千万家——记消费者权益守护者刘江 05-1214:48 三十载风雨兼程,三十年初心如磐。在我国消费维权漫漫征途中,总有一道执着前行的背影,踏遍市井街巷,奔走南北大地,以法律为铠甲,以良知为初心,以坚守为脚步,深耕民间打假维权一线近三十春秋。从早年线下整治假药游医乱象,到如今直面线上直播售假暗流,从小微商铺到行业巨头,他以一介凡人之躯,怀赤子护民之心,在岁月长河里步履未歇、风骨不改。他就是刘江,原名黄勇,被誉为“成都打假第一人”“民间维权铁血斗士”,以半生热血与执着,为万千百姓筑牢消费安全的坚实屏障。 初心启程:以孤勇赴使命,为民生破乱象 1965年,刘
陈瑞华:要想防止冤假错案,法院得有说“不”的能力
陈瑞华:要想防止冤假错案,法院得有说“不”的能力 陈瑞华法度研究院2023-01-1818:31发表于四川 来源|微信公号“北大法律信息网” 原题|避免冤假错案,法律人能做些什么? 作者|陈瑞华(北京大学法学教授) 很多重大案件,尤其是命案,一旦发生必然引起党委、政府的重视,舆论也高度关注。法院很容易迁就当地的党委、政府,迁就当地的民众、公共舆论,以及被害人家属情绪。所以即便发现是冤假错案,肯定也不敢宣告无罪,因为承受不了这样的代价。 民众权利意识的觉醒,使得中国治理冤假错案迎来了历史上的最好时机;关键在于约束公权力,积极推进制度改革。 15年前的2000年夏天,北京大
敲诈勒索罪,快被玩坏的罪名——索要合同款项或者收取精神赔偿的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罪,快被玩坏的罪名——索要合同款项或者收取精神赔偿的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原创黄应生法治应生2022-12-2823:44发表于北京 由于曾参与敲诈勒索罪立法与司法解释的缘故,对这个罪名总会多关注一点,近年来,这个罪名不断被滥用,快又被玩坏了。但今天一则新闻,看完为之一震,还是有不少法院能够守住底线的,比如对于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索要合同款项行为,坚决不认定为敲诈勒索罪! 一、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索要合同款项的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今天,澎湃新闻报道,包工头易真武“偷拍张家慧打麻将”敲诈案一审宣判:被告人无罪!详见《包工头“偷拍张家慧打麻将”被指控敲诈勒索,羁押1325天后宣判无罪
直播售假屡打不绝,平台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直播售假屡打不绝,平台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北京日报客户端 鲍南 2022-12-2922:30 浏览量5.0万 直播带货如今已成为网购不可或缺的销售形式,但售假问题却一直如影随形。仅今年“双十一”期间,消费者的相关投诉就多达50多万条。 真实感、贴近感是直播电商风靡的重要原因,但看上去距离再近终究隔着屏幕,大量不法分子便打起了直播带货的主意。其中固定套路也很多,比如,在推销产品时,常常用“全部是内部渠道弄到的货,要是假货我还用那么麻烦吗?”“费力搞到货别人却不领情,这种心情你懂吗?”等话术营造货源来之不易的感觉;比如,在鼓动消费者下单时,常常会使用“一共30单就上一分钟”“这个价格就上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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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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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解释 || 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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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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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立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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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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