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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市场监管总局、药监局负责人就《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答记者问
司法部、市场监管总局、药监局负责人就《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答记者问 访问量:[]发布时间:2021-03-2209:37来源:分享: 0 2021年2月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739号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日前,司法部、市场监管总局、药监局的负责人就《条例》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简要介绍一下《条例》的修订背景。 答:医疗器械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与创新发展。2000年,国务院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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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3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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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庭驳回!篡改食品生产日期被罚301万元,企业不服提起诉讼......
当庭驳回!篡改食品生产日期被罚301万元,企业不服提起诉讼...... 2021-03-2217:39:35中国消费者报微信公众号 近日,怡和企业因篡改食品生产日期被行政处罚,不满处罚“过重”,状告行政机关。3月15日下午,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一案件,当庭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怡和公司篡改食品生产日期被查处 记者了解到,2019年,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怡和公司涉嫌篡改产品生产日期。2019年8月7日,执法人员当场查实怡和公司篡改产品生产日期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在企业的外包装间查见从业人员正在使用抹布和喷码机清洗剂擦拭奶酪熏肠上的生产日期标识: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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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江
03/23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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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被告非法获取个人信息逾2.5万条 广东省消委会提起公益诉讼索赔17950元
五被告非法获取个人信息逾2.5万条广东省消委会提起公益诉讼索赔17950元 2021-03-1815:14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作者:陈晓莹李青山分享到: 中国消费者报广州讯(陈晓莹记者李青山)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当天,广东省消委会就张某辉、谢某强、江某权及江门市新众拓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众拓)、江门市蓬江区五邑家园装饰设计中心(以下简称五邑家园)等五被告,在经营活动中违法收集、买卖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行为,代表消费者向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提起三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 记者获悉,2020年10月至2021年1月期间,广东省消委会了解到,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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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江
03/19 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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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农资打假”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农资打假”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前天 春光不负,农时不误。当前,春耕春播已经进入关键期。人民法院始终高度重视“三农”工作,为“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进一步做好2021年“农资打假”案件审判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利益,最高人民法院近期发布三件典型案例。 案例一 李某伟、项某忠销售伪劣种子案 2017年春,被告人李某伟在吉林省将自己购进的原产地南方的商品花生米(外包装无任何标识),在无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未到农业部门备案的情况下,假冒“四粒红”花生种子对外出售,其中销售给被告人项某忠约22万斤,销售给李某文(另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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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9 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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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消协公布十大典型案例 涉及芝华士、长安汽车等
天津消协公布十大典型案例涉及芝华士、长安汽车等 2021-03-1519:06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作者:万晓东分享到: 中国消费者报天津讯(记者万晓东)近日,天津市消费者协会发布了2020年十件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芝华仕”床垫出质量问题收取退货违约金显失公平 刘女士于2019年12月1日在东丽区芝华仕专卖店购买一张床和一个床垫,商家搞促销活动,床和床垫套餐价格为6999元。同年12月4日,商家将床垫送到刘女士家中,后又将床送达,谁知床垫使用不到两周,发生塌陷。她向商家提出将床和床垫办理退货,商家却说,要退可以,但要收取床和床垫套餐总价20%的违约金。刘女士认为退货原因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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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7 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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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网约车、婚介等新型消费 江苏发布十大消保维权典型案例
聚焦网约车、婚介等新型消费江苏发布十大消保维权典型案例 2021-03-1519:08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作者:薛庆元方方分享到: 中国消费者报南京讯(方方记者薛庆元)3月15日,江苏省市场监管局、江苏省消保委联合举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直播活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省消保委副主任李玉生代表省高院、省消保委联合发布了2020年度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记者从现场了解到,近几年来,江苏省消费纠纷案件受理数量居高不下,连续五年均在5万件以上,消费纠纷已经成为全省主要民事纠纷类型之一。消费纠纷涉及买卖合同、服务合同、租赁合同、人格权、知情权、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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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江
03/17 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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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数额达198万余元!浙江省消保委对童装售假者提起公益诉讼
非法经营数额达198万余元!浙江省消保委对童装售假者提起公益诉讼 2021-03-1519:56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作者:郑铁峰分享到: 中国消费者报杭州讯(记者郑铁峰)3月10日,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浙江省消保委提起,诉李某佳等五人生产、销售假冒“巴拉巴拉”牌童装的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进行公开审理。 2017年5月起,李某佳为谋取非法利益,未经“巴拉巴拉”“balabala”注册商标所有人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许可,让他人非法制造上述注册商标,让服装加工厂加工童装并使用该注册商标,后通过淘宝网销售给买家及其他卖家,非法经营数额达198万余元。李某健明知李某佳实施前述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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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7 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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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全国消费维权十大典型司法案例”及“全国消费维权十大典型司法案例提名”
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全国消费维权十大典型司法案例”及“全国消费维权十大典型司法案例提名” iPolicyLaw昨天 消协发布“全国消费维权十大典型司法案例”及“全国消费维权十大典型司法案例提名”2021-03-15中国消费者协会 为充分发挥司法案例对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公平正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市场诚信,震慑不法经营者,中国消费者协会在收集、汇总2019-2020年全国范围内涉及消费维权的司法案例的基础上,组织中消协专家委员会专家和律师团律师以及其他机构专家,从消费者权益保护角度进行专业分析和研讨,确定了20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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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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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血护权三十载 丹心守护千万家——记消费者权益守护者刘江
中食融媒体 铁血护权三十载丹心守护千万家——记消费者权益守护者刘江 05-1214:48 三十载风雨兼程,三十年初心如磐。在我国消费维权漫漫征途中,总有一道执着前行的背影,踏遍市井街巷,奔走南北大地,以法律为铠甲,以良知为初心,以坚守为脚步,深耕民间打假维权一线近三十春秋。从早年线下整治假药游医乱象,到如今直面线上直播售假暗流,从小微商铺到行业巨头,他以一介凡人之躯,怀赤子护民之心,在岁月长河里步履未歇、风骨不改。他就是刘江,原名黄勇,被誉为“成都打假第一人”“民间维权铁血斗士”,以半生热血与执着,为万千百姓筑牢消费安全的坚实屏障。 初心启程:以孤勇赴使命,为民生破乱象 1965年,刘
陈瑞华:要想防止冤假错案,法院得有说“不”的能力
陈瑞华:要想防止冤假错案,法院得有说“不”的能力 陈瑞华法度研究院2023-01-1818:31发表于四川 来源|微信公号“北大法律信息网” 原题|避免冤假错案,法律人能做些什么? 作者|陈瑞华(北京大学法学教授) 很多重大案件,尤其是命案,一旦发生必然引起党委、政府的重视,舆论也高度关注。法院很容易迁就当地的党委、政府,迁就当地的民众、公共舆论,以及被害人家属情绪。所以即便发现是冤假错案,肯定也不敢宣告无罪,因为承受不了这样的代价。 民众权利意识的觉醒,使得中国治理冤假错案迎来了历史上的最好时机;关键在于约束公权力,积极推进制度改革。 15年前的2000年夏天,北京大
敲诈勒索罪,快被玩坏的罪名——索要合同款项或者收取精神赔偿的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罪,快被玩坏的罪名——索要合同款项或者收取精神赔偿的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原创黄应生法治应生2022-12-2823:44发表于北京 由于曾参与敲诈勒索罪立法与司法解释的缘故,对这个罪名总会多关注一点,近年来,这个罪名不断被滥用,快又被玩坏了。但今天一则新闻,看完为之一震,还是有不少法院能够守住底线的,比如对于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索要合同款项行为,坚决不认定为敲诈勒索罪! 一、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索要合同款项的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今天,澎湃新闻报道,包工头易真武“偷拍张家慧打麻将”敲诈案一审宣判:被告人无罪!详见《包工头“偷拍张家慧打麻将”被指控敲诈勒索,羁押1325天后宣判无罪
直播售假屡打不绝,平台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直播售假屡打不绝,平台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北京日报客户端 鲍南 2022-12-2922:30 浏览量5.0万 直播带货如今已成为网购不可或缺的销售形式,但售假问题却一直如影随形。仅今年“双十一”期间,消费者的相关投诉就多达50多万条。 真实感、贴近感是直播电商风靡的重要原因,但看上去距离再近终究隔着屏幕,大量不法分子便打起了直播带货的主意。其中固定套路也很多,比如,在推销产品时,常常用“全部是内部渠道弄到的货,要是假货我还用那么麻烦吗?”“费力搞到货别人却不领情,这种心情你懂吗?”等话术营造货源来之不易的感觉;比如,在鼓动消费者下单时,常常会使用“一共30单就上一分钟”“这个价格就上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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